啊哈哈哈哈哈不用謝。
02那到底什么是“非居民”?僅僅看國籍嗎?
非居民,是指中國稅收居民以外的個人、企業、組織(當然除了政府機構和國際組織等)。
這個認定很復雜,不僅僅看國籍,并不是說所謂“外國人”就是非居民。
既然不看國籍,那看什么?記者咨詢了多位專業人士,一位地稅人士告訴記者,對于個人而言,住所(居所)和停留在該國的時長,是最重要的判斷標準;而對于企業,就是注冊地和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
根據我國稅法,中國稅收居民個人是指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是指因戶籍、家庭、經濟利益關系而在中國境內習慣性居住)。
德勤高級經理姜莉莉表示,從這點出發,雖然沒有中國國籍,但在中國境內居住,且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居住滿一年的外國人,是屬于我國稅收居民的;此外,居住滿一年的海外僑民和香港、澳門、臺灣同胞,都屬于稅收居民。
可是,一些持有中國國籍,卻從未在我國大陸定居,而是僑居海外的華僑,都屬于非居民,都要申報。
姜莉莉認為,既然CRS規定下的信息收集、申報和交換,并不以國籍為主要依據,那么因此通過快速移民取得他國護照來避免信息交換的做法并不可取,反而可能引發雙重國籍的困擾、如何在中國合法居留等一系列問題。
而對企業的認定,則比較直接:要么就是在中國境內成立;要么就是在外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控制人)還是在中國境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