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晚至23日,包括重慶、長沙、南寧、貴陽、南昌等多個城市密集出臺樓市新政。
重慶市國土房管局發布《關于加強主城區新購住房再交易管理的通知》,根據通知,23日起,重慶市主城區新購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兩年后才能上市交易。
長沙市住建委發布了《關于進一步穩定房地產市場促進健康發展的通知》,在長沙市購買的商品房(含二手房),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3年后才能再次出售。通知自2017年9月23日起施行。
南寧住管局稱,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在南寧市區(不含武鳴區)購買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兩年后方可轉讓。同時,南寧要求,嚴格商品房銷售管理。上述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五年。
南昌有關部門突發樓市調控新政策,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住宅市場的調控。自今年9月23日起,在全市(含南昌縣、進賢縣、安義縣、新建區)范圍內,所有新交易的住宅(含新建商品住宅和存量住宅,以合同網簽時間為準),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后方可轉讓。
貴陽市有關部門發布樓市調控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要點:1、銷售周期在36個月以上的區(縣、市)要停止供應土地;36-18個月的,要減少供地;18-12個月的,維持正常供地;12-6個月的,要增加供地;6個月以下的,要顯著增加供地,并加快供地節奏。2、將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比例由20%調整為30%;職工家庭累計有過兩次或兩次以上住房貸款記錄的,認定為三套或以上住房貸款,停止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3、即日起購買新建商品住房3年內限制轉讓。
此外,西安市物價局發布《西安市物價局關于商品住房價格申報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指出9月25日起,商品住房項目在辦理預售許可前,或已取得預售許可證但尚未售出的商品住房,在調整價格前,須向西安市物價局進行商品住房價格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