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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都網-海峽都市報訊 國土資源部黨組成員、國家土地副總督察甘藏春22日表示,土地政策、土地立法重點要轉向減少耕地過多過快流失,轉向維護農民土地合法權益。為便于認定和實際操作,對非法征地給被征地人造成財產損失的,可考慮按照侵犯財產罪來認定,追究相應刑責并要求賠償。
甘藏春說,被征地農民安置,應在征地成本中加大。我國征地制度的最大弊端,就是農地城鎮化過程中造成農民城市化進程滯后,造成大量“偽城市化”農民。現在進行人口統計,居住半年以上即按城市人口統計,事實上沒有享受市民待遇。因此最大問題是下定決心,將被征地農民城市化作為改革重點。究竟提高多大幅度,要有關部門進行測算。
甘藏春還表示,目前非法征地往往涉及多種責任,既有民事責任、行政責任,也有刑事責任。我國刑法中雖有非法征地罪規定,但因為對該罪的確定有一個營私舞弊的前置條件,實踐中基本上沒有人因此追究刑事責任。為便于認定和實際操作,對于非法征地給被征地人造成財產損失的,可以考慮按照侵犯財產罪來認定,追究相應刑事責任并要求賠償損失,從而形成更直接有效的法律威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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