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玲寫的借條 快報記者 李紹富 攝
直到前晚10點左右,兩名陌生男子帶著一張1.5萬元的借條找上門來,張女士才知女兒小玲借了高利貸。張女士是一名普通的保潔員,她16歲的女兒小玲在鼓樓一中專學校上學。一個多月前,小玲用自己的身份證作抵押,幫助初中同學周某從社會男子王某處借了7000元現金,但是寫下的借條金額卻是1.5萬元,而且期限是一個月,未按時歸還需承擔每日5%的滯納金。
小玲是如何陷入高利貸糾紛的?快報記者展開了調查。
陌生人上門討債并稱有借條,假不了
張女士家住棲霞區,前晚10點左右,母女倆正準備睡覺時,門外傳來了“咚咚咚“的敲門聲。門打開后,發現有兩名陌生男子站在門外,確認是小玲家后,兩人稱小玲欠他們錢沒還。其中一男子拿出了一張紙條遞給張女士,稱是她女兒自己寫下的借條,上面有她女兒的簽名,并按了手印的,假不了。
張女士隨即詢問小玲是怎么回事。起初小玲不愿意說,后來經過多次追問后,小玲才承認,借條確實是自己寫的,但稱是同學讓她幫忙借的。“一個多月前,初中同學周某找到我,要我幫他從一個公司那里借錢,說只需要抵押我身份證就可以了。”小玲稱,周某當初承諾借到錢后分她3000元,同時還稱自己負責還錢。小玲說她跟周某關系一直很好,便不好拒絕。
這張借條據稱是按要求寫的
前晚,見張女士實在拿不出錢來,兩名催債的男子讓她盡快還錢后,便丟下那張欠條離開了。兩人走后,張女士仔細看他們送來的這張欠條,發現只是復印件,上面的大致內容是:“因本人生意急需資金周轉,懇請向好友王某某借1.5萬元現金,并于10月17日歸還。如到期不歸還,本人愿意按借款總額每日5%計算滯納金。”借條末尾有小玲的簽名和手印。
按照借條上的借款滯納金相關約定來計算,到昨天晚上為止,小玲需要還本金1.5萬元,滯納金1.2萬元,共計2.7萬元。
“其實借條是按照他們要求的模式寫下來的,就給了我7000塊錢,我同學說分我3000塊錢最后也沒分,錢給他一個人拿去了。”小玲稱,那天去借錢時,還有一個初中同學跟她一起,能證明只拿到了7000元錢。
介紹五六人去借錢就不用還債了?
據小玲介紹,當時她也是相信了同學周某的話,才去幫忙借錢的。“其實這個是一環扣一環的,我們好友圈子好幾個人都在那里借錢了。”小玲稱,介紹老同學周某去借錢的于某當時說,他有朋友在這家借貸公司里上班,過一段時間讓朋友幫忙把抵押的身份證和欠條偷出來,要是偷不出借條和身份證,只要介紹五六個人去那里借錢,也可以不用還錢了。
小玲稱,自己當初幫周某借錢的地點是中山南路森葆大廈,而且有另外一位漂亮的女同學陪同。“當時那個公司老板并不想以我的名義跟他借錢,想讓跟我一起去的那個同學來借,我說她沒身份證,他們說不要緊,她長得漂亮。”小玲稱,至今她也沒搞清楚,為什么說她的同學長得漂亮,他們就可讓她借錢。后來考慮到自己的同學沒身份證,小玲就沒讓她借錢。
放債男子稱提醒過是高利貸
按照借條上的約定,推遲一天還錢,小玲就會多付出750元滯納金。為了盡快解決此事,昨天上午,張女士帶著小玲和那位漂亮女生一起,直接來到那家公司。
小玲進屋后,一眼就認出了當初借錢給她的中年男子王某。當問及王某借出多少錢時,他稱借條上多少就多少,而且口氣很強硬,稱借錢了就要還,白紙黑字寫著的,不還錢就上法院。
后來,得知同去的有媒體記者后,王某口氣很快轉變,稱小玲確實借了他的錢。“這么高的利息,當初你借給她錢時,有沒有考慮到她能不能承受,她還是學生!”面對記者詢問,王某稱,當時他也不愿意借錢給小玲,而且提醒過小玲借的是高利貸,可小玲還是堅持要借,他才給錢的。
經警方協調還7000元了事
后來,張女士多次詢問王某,小玲到底借了他多少錢,王某仍一口咬定是1.5萬元。
“這樣看來,我們只能報警,讓警察來處理,證人都在這里,你還不承認。”聽張女士說要報警,王某態度立即好轉,并將記者和張女士拉到他的辦公室,稱遇到小玲這樣借錢的人,算他倒霉,雖然借的是1.5萬元,只要她還1萬元就可以了。
遭到張女士拒絕后,王某又提出還8000元。再次遭到拒絕后,王某主動提出還7000元,不過他再次申明,小玲借的是1.5萬元,他只要還7000元而已。因剛到王某的公司時,張女士和對方發生爭吵,經過樓道的人幫忙報了警。
幾分鐘后,兩位民警趕到現場,將王某和張女士雙方帶往派出所調查。后經警方協調,張女士給了王某7000元后,拿回了女兒的身份證和寫下的那張借條。
目前,白下警方仍在進一步調查此事。(文中當事人均系化名 現代快報記者 李紹富 馬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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