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惑
打撈許可證,是救生員證還是其他?
8月5日,在接受河南商報記者采訪時,鄭州市地方海務局工作人員、鄭東新區市政園林水務局宣傳部門工作人員以及鄭東新區巡防隊負責人均稱,并不存在“打撈許可證”。
但救援隊隊員堅稱,現場巡防隊員確實要求出示這個證,鄭州另一在現場的媒體記者亦證實此事。
隊員衛賓還推測,可能說的是“救生員證”。今年6月,他參加了河南省體育局舉辦的救生員培訓班,“是鄭州市第一期培訓班。有游泳技能、救援技巧、心肺復蘇技能等,最后還要考試,很嚴格。”
經河南省體育局社會體育管理中心工作人員李先生證實,這次培訓是經國家體育總局批準的?!坝斡攫^必須配備有證救生員,但在湖里救人是見義勇為,我覺得有沒有證都可以。”
牛振西也知道“救生員證”,但他認為,沒有必要辦,“辦證意義何在?辦了證,哪怕裱起來,出事時你不在現場,白搭?!?/FONT>
此外,還有個“水上水下施工作業許可證”,但此前鄭州市地方海務局工作人員告訴河南商報記者:該證是針對特定海域,“東區運河是不需要的”。
說法
不需要證
因為根本不允許下水
鄭東新區市政園林水務局給記者傳來的情況調查結果中稱:“鑒于當時孟女士是否溺水的情況尚不確定;且已有專業打撈船只和消防人員在現場進行實地打撈;巡防隊員本著對他們生命安全負責的態度,請他們予以理解,暫不請他們實施協助打撈?!?/FONT>
對于下水是否需“打撈許可證”抑或“救生員證”,鄭東新區市政園林水務局工作人員均予以否認:“什么證都不需要,因為根本就不允許市民下水。救援工作是由鄭東新區消防部門進行的。當然,如果是緊急救助,應該會另當別論,但這次是打撈?!?/FONT>
對于在現場的巡防隊員,這名工作人員也為其叫屈,“湖邊雖有警示標志,但總有市民下水游泳,巡防隊員勸阻很辛苦,經常嗓子喊啞,腳上起血泡。”
因“下水撈人遭遇阻止”,水上救援隊和其他民間救援組織一樣面臨困局:我們做錯了嗎?
“義務下水撈人遭遇阻止”一事引發強烈社會反響,水上救援隊面臨困局,隊員們也很困惑
在安全、資金、爭議等問題面前,其他民間救援組織同樣步履維艱,渴望找到出路
河南商報記者 賴海芳
不要名,不要利,只想做些好事,求個心安。但這些天,因為想義務下水撈人,遭遇阻止,并引發強烈社會反響,鄭州市水上義務救援隊的隊員們也開始困惑:我們做錯了嗎?
同樣的問題亦困擾著類似的組織——2007年曾被媒體大張旗鼓報道過的“gougou戶外搶險救援隊”,也已經陷于停滯狀態。
這些試圖尋找理想的民間組織,陷入迷宮似的現實,力圖尋找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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