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妻起訴要求離婚
宋雅紅說,次子出生3個多月后,丈夫帶走了孩子。雖然此后宋雅紅多次要求見兒子,還幾次去衡水找過,但杜雙華不肯透露兒子的下落。直到2008年,宋雅紅因心臟病發被送到醫院急救,才得以見到兒子。此時兒子已經12歲了,他告訴宋雅紅,自己還有另外一個媽媽,并有一個妹妹。從這時起,宋雅紅決定離婚,并要求分割夫妻的共同財產,“大概四五百億吧,具體的我也不是很清楚”。
宋雅紅說,丈夫在外面有3個孩子,加上她的2個兒子,一共是4個兒子一個女兒,“如果我這個做母親的現在不為應得的那一份去爭取,以后我的孩子怎么辦?”在接下來的兩年內,宋雅紅開始不斷和丈夫談判離婚。起初丈夫提出雙方互不補償對方財產,各自帶著自己的身家出門。最后丈夫提出買下一棟寫字樓給宋雅紅,并建造一個100畝規模的農莊,宋雅紅則要將800萬的債權轉讓給丈夫。
談判未果,宋雅紅于去年9月20日,將丈夫告到了海淀法院。
發現10年前“被離婚”
開庭時,杜雙華提交了一份河北省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2001年的判決書,判決中赫然寫著:由于女方“居無定所,查無下落”,法院于4月28日判決雙方離婚,將北京的一套住房及一輛桑塔納轎車判給了宋雅紅,兩個兒子判給了杜雙華,撫養費用由杜雙華自理。
“我當時足足愣了半個小時,我都五雷轟頂了,這怎么可能!”宋雅紅說,她怎么也不能相信離婚這么大的事,她竟然毫不知情,“2008年至去年,我們一直在談離婚的事,怎么會突然蹦出2001年的判決呢。”
海淀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既然衡水中院的判決已將兩人的婚姻關系解除,宋雅紅再就離婚提起訴訟沒有法律依據,因此裁定駁回宋雅紅的起訴。對于這份突然出現的判決書,宋雅紅幾乎崩潰,她說,她沒有到庭應訴,沒有收到起訴書,甚至連開庭傳票也沒見過,判決書更是聞所未聞,自始至終她一切都不知情。此后,她向市一中院提起上訴。
去年1月28日,當年審理此案的兩名法官作出民事裁定書稱,那份離婚判決書文字上有筆誤,應予補正。同年11月4日,河北衡水中院由院長簽發了一份民事裁定書,稱那份判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并稱,“該判決書確有錯誤,應予再審,并裁定此案由該院另行組成合議庭再審,再審期間中止原判決的執行”。
原判決有錯誤被中止
在離婚訴訟被海淀法院一審裁定駁回后,宋雅紅提出了上訴。昨天上午,市一中院二審開庭審理了此案。開庭前,記者在法庭外見到了杜雙華的表哥和代理律師劉宏贊。杜雙華表哥稱,宋雅紅是因為眼紅杜雙華的巨額財產,才提起訴訟的,其所有說法和證據都是一方之言,杜雙華不予認可。劉宏贊律師稱,杜雙華是民營企業家,曾經捐款6億多元,被民政部授予中華慈善大家的中國最高獎項,他還供養了700多個四川地震的孤兒。“這樣一個有著偉大胸懷的人,不會做這種齷齪的事”。
開庭后,宋雅紅一方表示,由于河北衡水中院已經自查發現原審判決有錯誤并中止執行,因而此前海淀法院以河北衡水中院的判決作為依據得出的駁回裁定是錯誤的,因而應當先中止此案訴訟,待河北衡水法院再審案件處理完畢,確認衡水法院那份判決書的最終效力后,再恢復審理并做出相應的裁判。對此,劉宏贊律師表示,中止判決執行,并不否定該判決已經生效的事實,而且河北衡水中院再審的內容,也不包括雙方的婚姻,只是就財產部分進行重新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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