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是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的重要依據,是考生填報志愿時的重要參考材料,各招生院校須按照教育部和山東省有關規定,嚴謹規范制定本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章程。章程內容必須合法、完整、準確,涉及錄取原則的部分要清晰、明確、通俗易懂,且不存在歧義;成績使用辦法要明確,注明是使用藝術統考成績還是使用校考成績,錄取時統考成績與校考成績不能同時使用。
省內各招生院校于2017年12月25日前將藝術類招生章程的電子版發送至省教育廳學生處,郵箱:xsc@sdedu.gov.cn。招生章程經省教育廳審核后方可向社會公布。
省外各招生院校于2018年4月30日前將本校藝術類招生章程郵寄至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普招處(地址:濟南市歷下區文化西路29號307室,郵編:250011)備案。章程內容包括學校辦學類型、專業名稱、專業考試科目及要求、年度招生計劃及招生范圍、錄取規則、學費標準等。
各招生院校章程規定的內容如果與我省的有關文件規定不一致,則按教育部及我省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五、錄取批次安排及填報志愿
(一)藝術類本科依次設提前批、統考批、校考批。
1、提前批,原則上包括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招生辦法執行的普通高校、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及原211工程高校等。列入提前批的高校,美術類和文學編導類可以使用校考成績,也可以使用統考成績。該批次不實行平行志愿。
2、統考批,包括使用美術類和文學編導類統考成績的相關高校及專業,不包括使用校考成績的高校及專業。該批次按專業大類實行平行志愿,按綜合分投檔錄取。綜合分折算辦法分別為:美術類專業按專業成績占70%,文化成績占30%,折算形成綜合分(綜合分=專業成績*750/300*70%+文化成績*30%);文化編導類專業按專業成績占30%,文化成績占70%,折算形成綜合分(綜合分=專業成績*750/300*30%+文化成績*70%)。
3、校考批,包括所有使用校考成績的高校及專業(含使用校考成績的美術類和文學編導類有關專業),該批次不實行平行志愿。
(二)藝術高職(專科)批設一個批次。經教育部批準可以進行校考的部分高校藝術類專業不實行平行志愿,其他藝術類專科專業均實行平行志愿。藝術類統考專業按大類使用綜合分(與本科同類專業折算辦法相同)投檔錄取,藝術類非統考專業按大類使用文化成績投檔錄取。
(三)考生填報藝術本科志愿時,要根據山東省錄取批次安排及每個批次志愿設置及要求填報志愿。美術類、文學編導類考生既可在所屬類別內填報使用藝術統考成績的院校及專業,也可以填報取得校考合格證的院校及專業。非統考專業考生可在類別內填報取得校考合格證的院校及專業,也可填報認可其他院校相同專業合格證的院校及專業,且所取得的合格證專業名稱(含招考方向)必須與所報考的專業名稱(含招考方向)完全一致。
考生填報藝術高職(專科)志愿時,實行平行志愿的院校,考生取得的專業合格證須是相關專業類別內的相同或相近專業;對經批準進行了專業考試不實行平行志愿的院校,考生須取得招生院校的校考合格證。
(四)取得藝術類專業合格證的考生在同一批次內,可選擇填報藝術類志愿或普通文理類志愿,且只能選擇其中一類填報;普通文理類考生不能填報藝術類志愿。
(五)考生填報志愿要以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編寫出版的《2018年山東省普通高校招生填報志愿指南》為依據,填報征集志愿時,要以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公布的該批次院校缺額計劃及專業代號為準。
六、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
藝術文考生參加文史類、藝術理考生參加理工農醫類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夏季全國統一考試。
(一)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
1、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可自主劃定本校有關專業的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
2、其他院校藝術類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劃定。
3、逐步提高藝術學理論類、戲劇與影視學類(不含表演)有關本科專業高考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2019年起中央部門高校的相關專業不得低于普通專業所在批次控制分數線。
(二)高職(專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
高職(專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根據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統一劃定。
七、投檔錄取
藝術類本科專業、高職(專科)專業均實行文化成績與考生所填報專業成績相關聯的投檔辦法,關聯不上專業成績的考生,一律不予投檔。投檔及錄取具體辦法另文通知。
八、工作要求
各市教育局、各招生院校要加強對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管理,認真執行政策,嚴肅考風考紀,公平、公正地選拔考生。
(一)要在本市、本校范圍內進行考試環境綜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對非法培訓班和招生中介進行嚴厲打擊。
(二)要根據本文件精神制定詳細的實施細則,規范工作程序,健全監督制度。按照國家教育考試安全保密工作要求,加強相關涉密人員名單及試題(卷)內容的安全保密,確保考試安全實施。加強對評委的上崗培訓和警示教育,并與評委簽訂利益關系者回避與誠信評價承諾書,建立違規評委黑名單通報機制。加強對考生報名材料、測試成績等重要數據的核查,對專業測試全過程進行錄像備案,高校須將參加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考生的報名材料、測試答卷(或測試視頻記錄資料)保留4年。
(三)堅決遏制替考及其他作弊行為,對被認定為違紀作弊的考生,一律形成書面材料并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依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對違紀作弊考生進行處理,并對涉事有關人員進行倒查追責。
(四)各級招生工作人員要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廉潔自律,抵制不正之風,對徇私舞弊和違法事件將依法做出嚴肅處理。
九、其他
(一)根據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廳工作要求和安排,將繼續規范藝術類專業管理,逐步提高統考類別專業成績的區分度。自2019年起山東省美術類統考增加“速寫”科目。
(二)本實施方案如與教育部2018年出臺的相關文件要求不一致,以教育部新出臺的文件規定為準。
來源:山東省教育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