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山東省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原文:
為規范實施山東省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地選拔藝術類專業人才,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7〕15號)規定,結合山東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藝術類專業招生類別與計劃編制
(一)根據藝術類專業屬性不同,劃分為美術類、音樂類、書法類、舞蹈類、攝影類、播音主持類、文學編導類、影視戲劇表演類、服裝表演(模特)類、其他類共10個專業類別。“其他類”僅限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個別無法對應另外9個類別的專業使用,須相關高校與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協商一致后向社會公布。
(二)山東省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分為藝術文、藝術理2個科類。考生號第10位為科類代碼,“3” 為藝術文,“7”為藝術理。
編制招生計劃時,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見附件1),可不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即來源計劃)。除上述情況外,所有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及所有高校(含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均須編制分省分專業分科類(即藝術文、藝術理)招生計劃數,并參照附件2的內容明確各專業所屬專業類別。錄取時按藝術文、藝術理計劃數分別錄取。附件中未涵蓋的專業,相關高校須與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協商后,確定專業所屬類別。
藝術類本科專業不得設專業方向。對因培養工作需要,確需在招生考試環節加以區分的,有關高校可設立招考方向(專業后加括號注明),如舞蹈表演(民族舞方向)。有關高校不得將專業目錄中的藝術類專業列為其他藝術類專業的招考方向、不得將專業目錄中的非藝術類專業列為藝術類專業的招考方向、不得將專業目錄中的專業變相修改名稱后列為招考方向、不得將與本專業選拔和培養無合理相關性的列為招考方向(如在音樂表演專業下設模特或空乘招考方向等)。高職(專科)的招考方向原則上以相應專業目錄中列舉的專業方向為準。
未經教育部批準的藝術類專業,不得編制招生來源計劃,不得組織專業考試。
二、藝術類專業考試
各招生院校要嚴格按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設置本科藝術類專業,未經教育部批準的藝術類專業,不得進行專業測試。可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的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程、風景園林、文化產業管理4個非藝術學門類專業,按文理類專業招生,如招生院校對考生有藝術專業要求,須在招生章程中明確告知考生,文化成績要求不得低于山東省首次確定的文理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有關高校的藝術史論、戲劇影視文學等專業若無藝術專業考核要求,可不組織專業考試,協商我院安排在普通類專業相應批次錄取并執行相應批次錄取規則。
(一)美術類專業和文學編導類專業。
1、山東省2018年美術類、文學編導類實行全省統一考試(以下簡稱藝術統考)。藝術統考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負責管理,市招生考試機構承辦,有關高校負責評卷。
2、考試科目:美術類為造型基礎和色彩基礎,每科考試時間均為3個小時,每科滿分為150分。
文學編導類為文學藝術常識和影視評論與創作,每科考試時間均為2.5個小時,每科滿分為150分。
3、考生的考場號、座位號等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編排。準考證由考生于2018年1月4日起自行上網打印。考生持身份證、準考證到市招生考試機構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4、考試時間:2018年1月7日。
5、合格分數線劃定。按照教育部“嚴格控制合格生源規模和比例,確保統考質量”的要求,根據生源情況及歷年招生計劃數量,按照考生專業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排列,劃定山東省2018年藝術統考本、專科專業合格分數線。考生可在規定時間通過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查詢合格分數線及本人成績。
6、藝術統考成績的使用。未達到山東省2018年美術類專業、文學編導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線的考生,沒有資格參加學校組織的美術類、文學編導類本科專業校考。考生即使報名參加了校考,也不能參加后續投檔及錄取。藝術統考成績適用于認可藝術統考成績的所有院校。
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和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招生辦法執行的普通高校、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原211工程高校的美術類和文學編導類本科專業可在山東省藝術統考的基礎上進行校考,也可使用藝術統考成績。
民辦高校、獨立學院和山東省內高校的美術類和文學編導類本科專業均使用山東省統考成績,學校不再單獨組織校考;其他外省省屬本科院校的美術類和文學編導類本科專業原則上使用山東省藝術統考成績。
2018年除提前批外,使用我省美術類及文學編導類統考成績的高校及專業單獨安排批次并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美術類及文學編導類使用校考成績的高校及專業安排在使用統考成績的高校及專業之后錄取,鼓勵高校使用我省統考成績并參與統考批錄取。高校應根據我省錄取批次安排及志愿設置情況,綜合考慮和權衡使用統考成績和校考成績的利弊,確需進行校考的必須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形成學校正式文件,于2017年12月22日前寄送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普招處,由我院確認后對社會公布。
所有在山東省招生的高職(專科)學校的美術類和文學編導類專業均使用藝術統考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