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信對方接連轉賬
不過,這些事情,陳莎都沒告訴丈夫。
她按要求做后,李清才告訴她,他們正在偵辦一起特大詐騙洗錢案,某銀行經理張靜用他人名義辦卡洗黑錢,陳莎就是其中一個。李清追問其財產狀況,陳莎稱自己只有一張工資卡,卡內大概有 2 萬元。李清以資金優先清查為名,讓其轉錢到銀監局安全賬戶。她轉賬了第一筆錢:19110 元。
李清叮囑,不能將此事告訴任何人,因為張靜團伙勢力很大,如果被發現有其他人知道,可能也會被卷入洗錢案之中。他還貼心表示,讓陳莎每天早中晚三次短信匯報行蹤,為了讓他們知道她的安全。
11 月 24 日,李清再次致電,稱陳莎原本應該被拘留,但是他們相信她,可以讓其在外面配合辦案,前提是要交 10 萬元的取保候審費。家里老公管錢,陳莎沒有積蓄了,只好以投資為由,找幾個閨蜜借了 10 萬元。
后來,李清又稱為了證明陳莎有財力,沒必要參與洗錢,還要往安全賬戶轉賬,金額最少要達到銀行卡金額 250 萬的一半。為此,陳莎說要換車,找老公要來 25 萬元。又說母親患重病,分別找 20 多位朋友借了錢。
錯把真警察當假警察
錢沒湊夠,李清讓她找銀行貸款。而銀行在審查時,需要給其親朋打電話核實。按李清指示,她用老公的身份證辦了新手機卡,來電轉移到李清手機上。提供的朋友電話,也都是李清發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