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災區獻愛心,假如你手上有28萬元現金,你會怎么做?晉江有個商人,他提著這么多現金徒步進村,挨家挨戶給最困難的災區群眾發放現金,從幾百到幾千元不等,夜宿農村,甚至為多發一戶寧愿挨餓。四川災區的農村流傳著他的故事,就連成都街頭的出租車司機,也都在說著他的故事。他就是33歲的賴金土———晉江一家陶瓷企業的老總。昨天,是他進村發錢的第5天。(5月31日《人民網》)
沒有人不為這位晉江商人救災心情而稱道,也沒有人不為其義舉慷慨而贊賞,他的救苦救難,無疑體現著國民本質的人性美。但提著巨款到災區挨家挨戶發錢,筆者以為很值得商榷,救災完全憑著“感覺走”,靠自己親自送,難免掛一漏萬,諸多隱患也會撲面而來,至少存在四方面隱患。
一是增大自身危險。長途跋涉需要消耗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不說,還會給交通安全帶來巨大隱患,地震災區危機四伏,山體滑坡、泥石流、地形復雜,在當地人引導下都難保安全,自己盲目冒進等于拿生命不當干糧,萬一有個三長兩短,善舉救災很容易成了自己災難,不是給災區添麻煩、給家庭制造痛苦么?
二是身懷巨款只身行動到處散發,很容易引發災民哄涌而來,造成災區秩序混亂,加重災區痛苦。自己對災區情況不了解,救助就沒有準確的重點把握,一些說謊話、善投機取巧的人便會輕而易舉地套取善款,救苦救難的錢沒有花到救急、救命上,不是很遺憾么?
三是容易擾亂政府的救災行動。政府在緊張有序把握輕重緩急救災,私人到處發錢很容易給災民造成錯覺,加大了政府救災解釋的壓力。受助的人高興萬分,不受助的人心底發涼,人為增加社會矛盾,也給自己種下被嫉恨的種子,引火燒身立馬會揭竿而起。另外暴露自己大款身份,等于給違法犯罪分子標示作案目標,后果不堪設想。
四是助長無政府、無組織、無紀律思維、行為的泛濫。好事要多磨,不顧社會穩定、人身安全、救災秩序的狹隘救災,本身就是“造災”,給災民有吃有喝是救災,維護災區的穩定、秩序,配合當地政府工作也是救災。政府是不偏不倚的“當家人”,也是陽光雨露普遍播灑者,私人狹隘的救助不是掛一漏萬么?
私人赴災區善舉發錢不可倡。救災的含金量是:有錢花在刀刃上。災區的“刀刃”就是救命,政府是“救命”的主先鋒,表達愛心可以通過捐款給政府部門,或者是慈善機構,源源不斷地輸送給災區,才能及時地、全面地為災區“救命”。赤子報國的救災心情可以理解,但救災的行為要在政府嚴密有序的組織下行動,給災區添亂子的救災,不是好經念歪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