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交警支隊長謝永強坦陳 停車公司是特殊時期產物
牽頭者 說
特殊時期特殊公司 未來考慮國有化
交警支隊長謝永強:大可不必操心,保證錢不會流失。一旦流失,首先是我失職。
就停車管理公司的一系列問題,日前,泉州市公安局副局長、交警支隊支隊長謝永強也接受了本報記者專訪。謝永強坦陳,停車管理公司是特殊時期的特殊產物,保證不會讓國有資產流失。
談肇始:“如果市政府的會議紀要里沒有這句話,我也不會管的”
謝永強說,這個停車收費管理本來不歸他管,政府把這個任務交給他,他才想出這一系列的管理方式,包括卡口、手持終端、建立管理平臺等。他所有的管理創新,為的就是保證錢不會流失,不為個人。
比如,在招投標問題上,他說,原來曾設定了一個特殊條件,就是招投標后,公司月初交錢,每個車位每天收取7元,但結果沒人來報名;再說,如果不定這個框框,變成錢收去后就說是虧本,錢照樣會流失。此外,這個錢是要接受財政、審計監管的,“如果市政府的會議紀要里沒有這句話,我也不會管的”。
“我不愿意接過來管,要管2005年就管了。為什么到現在才管?就是因為之前的兩個管理公司沒有管好,導致國有資產流失了好幾百萬元。”謝永強說,因為考慮到行政單位不能組建公司,也不是出資的主體,所以只能想到一個辦法,就是以個人的名義成立一個公司,再由交警支隊來監管。只能說,這是特殊時期的特殊產物,會過渡,未來會考慮“把它變成國有化的企業”。
陳益銘能否代表這個公司說話?謝永強說,他主要是履行法人代表的職責。“要看他說什么,如果說過頭就不能算數。比如,他只能對收費標準提建議。我也有個人建議,還是那句話,路面停車費要高收費,不然誰都會想占用停車位。”
談監管:“哪怕是私人公司,錢也不能放在自己口袋里”
謝永強在接受記者專訪時,一直反復強調會保證國有資產不流失。因為目前停車場(點)采用的是科技手段收取停車費,每一筆停車費電腦里都有體現,錢跑不掉。每天的錢都繳到銀行去。
他說,目前執行的收費標準是2008年制訂的,現在還未修改。交警支隊成立的監管隊,主要是履行監管職責,監管“按位停放”,監管“公司運作”,就是資金不能流失,保證一定要掌控在國庫里。“大可不必操心,保證錢不會流失。一旦流失,首先是我失職。哪怕是私人公司,錢也不能放在自己口袋里。”
監管該停車管理有限公司的泉州市交警支隊林警官也表示,他們只負責監管,具體這個公司的法人代表是誰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該公司就是嚴格按照市政府的決定在做事。
兩部門 說
財務制度受財政、審計部門監管
財政局有關人士:必須制訂一套財務制度,報送財政局備案,再由財政局進行財務監督,審計部門主要負責查賬
泉州市財政局有關人士介紹,停車管理公司必須制訂一套財務制度,報送財政局備案,再由財政局進行財務監督,審計部門主要負責查帳,因為這些臨時停車位都屬于公共資源。
該人士說,按照法律法規,行政單位是不能組建公司的,泉州市交警支隊牽頭組建停車管理公司,是市政府的決定,這個比較特殊。但是,雖然公司的性質屬私營企業,但其財務制度受財政、審計部門監管。
正進行成本審核 收費標準將調整
物價局相關負責人:要不要開聽證會,按照規定可以舉行聽證會,也可以不舉行,但會廣泛征求意見。
記者從泉州市物價局收費管理科了解到,目前,物價局正在進行成本審核,將對市區所有停車場(點)的收費標準進行調整。
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這次調整不僅僅針對交警監管的臨時停車位,還包括市區其他場地的停車位。就交警監管的臨時停車位來說,都是由交警部門的人來進行協調的。物價部門也在考慮臨時停車位的封底情況,包括封閉式停車點夜間停車免費等情況都在考慮范圍內。
待成本審核后,就會對標準進行調整,至于要不要開聽證會,該負責人說,按照規定可以舉行聽證會,也可以不舉行,但他們會廣泛征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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