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8月20日訊 記者昨從省紀委監察廳網站獲悉,近日,莆田秀嶼區紀委通報了3起違反公車管理與使用規定實施“一案雙查”典型案例。
2015年“清明節”期間,秀嶼區法院臨時聘用的駕駛員劉文雄違反公車定點停放管理有關規定,私自將該院公車閩BG1126停放在自家門口。該法院對駕駛員劉文雄予以辭退,對負有車輛管理責任的領導行裝科負責人黃開新、車隊隊長沈仁忠予以誡勉談話。
2015年6月12日(周五)晚、6月13日(周六)上午,埭頭鎮政府臨時聘用的駕駛員林文炳違反公車定點停放管理有關規定,未按要求將公車停放在報備停車點,私自將該鎮公車閩BN6563開回自己家中停放。埭頭鎮政府對駕駛員林文炳予以辭退,鎮紀委對負有主要管理責任的鎮黨政辦主任陳建雄予以黨內警告處分,秀嶼區紀委對負有領導責任的副鎮長丁高偉予以誡勉談話。
2015年6月20日(端午節),秀嶼區工商局臨時聘用的駕駛員林清私自駕駛該局公車閩BG2301,載其朋友到市體育中心羽毛球館打球。該局對駕駛員林清予以辭退,該局機關黨委對負有主要管理責任的辦公主任卓智洪予以黨內警告處分。(海都記者 李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