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歌手紅豆。資料圖片
據《人民法院報》報道 記者23日從河北省三河市法院獲悉,該院日前對備受社會關注的歌手紅豆猥褻兒童案作出判決,紅豆因犯猥褻兒童罪再次被判刑。
紅豆聽判未上訴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王立勇,藝名紅豆,因犯猥褻兒童罪曾于2002年6月20日被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2004年5月20日被假釋。2011年7月22日又因涉嫌猥褻兒童罪被三河市公安局逮捕。
法院認為,被告人王立勇為一己私欲,對多名兒童進行猥褻,影響被害人身心健康成長,其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被告人王立勇在假釋期滿后,五年內又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系累犯,依法從重處罰;另鑒于被告人王立勇如實供述,自愿認罪,可酌情從輕處罰。法院以猥褻兒童罪判處被告人王立勇有期徒刑四年。
法院判決后被告人王立勇沒有提出上訴。
被通緝年余后落網
10年前,紅豆猥褻男童案曾轟動全國———北京市舞蹈學校附中報案,指控歌手紅豆對該校多名男生實施猥褻行為,北京警方隨后將紅豆抓捕歸案,2002年法院判決紅豆入獄服刑3年6個月。2004年,紅豆假釋出獄,轉為幕后,組織策劃演出活動。2009年11月份,紅豆又因猥褻男童被河北省三河市刑警隊列為網上追逃對象。
從今年2月開始,紅豆開始不定期到包頭籌備張學友個人演唱會事宜。包頭警方得悉后,于6月14日將正在酒店休息的紅豆抓獲,與紅豆在一起的2名男孩也被抓獲,后被取保候審。紅豆也被河北三河市警方帶回,于7月22日以涉嫌猥褻兒童罪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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