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美美代理人出示瑪莎拉蒂的照片時,引來記者一陣狂拍。 C FP供圖
據《法制晚報》報道 今年5月,“成名”前的郭美美的豪車瑪莎拉蒂在一次交通事故中被撞,郭美美將撞壞她車的吳先生、肇事奧迪車所屬的中糧集團以及保險公司告上法庭。昨日上午,此案在北京市朝陽區法院開庭審理,郭美美本人未出庭,由其代理人出庭應訴,其索賠金額也由此前的45萬余元升至69萬余元。
開庭時索賠額陡升
此前,郭美美的索賠金額為45萬余元。但昨日庭審一開始,郭美美的代理律師便提出追加兩筆索賠款:21萬余元的車輛貶值損失和2 .6萬余元的貶值鑒定費,索賠總額也升到了69萬余元。
“索賠數額過高。”中糧集團和肇事司機的共同代理人表示。代理人認為,瑪莎拉蒂損壞最嚴重的是葉子板,原告提供給他們的原件價值也不過12萬元,鑒定出來的貶值損失卻高達21萬余元,顯然有些不合理。
保險公司則認為,原告方擅自擴大修理范圍,直接導致修理費用過高。“車的維修應該由專業的人士來判斷,車子被撞壞的部位主要是在后邊,但維修的卻是整個車身。”
由于雙方對于瑪莎拉蒂貶值損失鑒定的時機、金額等存在較大爭議,法官建議原告郭美美一方可在下次開庭前,找作出鑒定的單位及4S店出庭作證,說明相關問題。
對于被告方認為索賠過高,郭美美的代理律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被告提出的維修范圍被擴大一事根本不存在。“瑪莎拉蒂作為一種高檔商品,維修費用本來就高,如果只是維修被撞壞的部分,車子的安全性可能會存在隱患,因此才維修了整個車身。”
購豪車不滿兩月被撞
隨著郭美美躥紅網絡,她那輛價值240萬元的豪車“瑪莎拉蒂”也被大眾所熟知。今年5月28日晚8時03分,郭美美駕駛瑪莎拉蒂車在北京市朝陽區一路口,被正在轉彎的吳先生駕駛的奧迪車撞上。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吳先生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郭美美認為,當日愛車被撞時,距她買車的日期還不到兩個月,事故直接導致車輛貶值,故吳先生除了要承擔部分修車費外,還應承擔相應的車輛貶值損失。郭美美還將肇事奧迪車的所有權人———中糧集團有限公司及奧迪車的保險方一并訴至法院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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