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心提示:購物卡已經成為公眾消費和商業活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它也成為腐敗的溫床。近期,央行和商務部相繼就《支付機構預付卡業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和《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公眾征求意見,其中最惹人關注的無疑是實名制規定。輿論驚呼,實名制要出臺,實際上,國辦5月已發文明確要實行實名制。
事件
商務部央行“新規”:買萬元以上購物卡必須實名
昨日,商務部發布《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商務部表示,為防范資金風險,促進反腐倡廉,就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的具體管理辦法向全社會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發布后,媒體都將焦點指向有關實名制的規定:對購買(充值)記名卡和一次性購買(充值)1萬元(含)以上不記名卡的單位或個人,發卡企業應進行實名登記。單張記名卡資金限額為5000元(含),單張不記名卡資金限額為1000元(含)。發卡企業應對購卡人購買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的時間、地點、卡號、金額等信息進行逐筆登記。此外,單用途商業預付卡不得用于或變相用于提取現金,不得具備除兌付商品、服務以及充值以外的功能。發卡企業不得協助持卡人以贖回等任何形式套現。
在商務部之前,10月28日—11月5日,央行就《支付機構預付卡業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其中也對預付卡實名制做了一樣的規定。每次,輿論都驚呼購物卡實名制要來了。
求證
實名制已出臺6個月,執行效果差強人意
實際上,預付卡(俗稱購物卡)實名制并不是一個新規定,今年5月25日,在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人民銀行、監察部、財政部、商務部、稅務總局、工商總局、預防腐敗局七個部委(局)聯合制定、國務院批復同意的《關于規范商業預付卡管理的意見》,其中的重點之一就是預付卡實名制。央行和商務部都是當初文件的制定者,此次的征求意見稿在實名制上的規定只是照搬當時規定而已。
央行和商務部的征求意見稿其實是國辦5月份《關于規范商業預付卡管理的意見》的細化。監管部門將預付卡分為兩種,單用途預付卡和多用途預付卡,分別由商務部和央行負責監管。單用途預付卡是指商業企業以預收款形式發行的,在本企業(集團)或同一品牌連鎖企業兌付商品和服務的信用憑證,主要包括商場、超市和餐飲、住宿、美容、保健等企業的購物卡。多用途預付卡是指專營發卡機構發行,可跨地區、跨行業、跨法人使用的多用途預付卡,包括銀行發行的電子錢包和北京、上海一些第三方發卡機構發行的商通卡、福卡等。
遏制購物卡行賄之風,這是國務院出臺實名制的初衷。但顯然,實名制出臺6個月來實際執行效果差強人意。今年9月,七部委針對北京、上海兩個預付卡發卡規模較大的地區開展多用途預付卡檢查工作,結果顯示,在執行購卡實名制方面,多數機構未按規定登記和留存單位購卡信息。媒體的暗訪也證明了這一點,今年中秋國慶前夕,羊城晚報記者到商場探訪,證實多數商場在單用途預付卡方面,也未嚴格實行實名制。多數商場會對購買卡的消費者進行登記,但登記內容只是消費者自己提供的姓名和電話號碼。這也是公眾甚至媒體屢屢誤以為國務院是“擬”實行實名制的主要原因。
實名制被消解,首先是因為預付卡發行者在其中擁有巨大的利益,以商場為例,年輕一代中收入中下者更偏向于網絡購物,北京工商大學經濟研究所所長洪濤認為,在越來越昂貴的商場內,80%的收入來自于消費卡客戶。出于利益的考慮,商場對實名制自然執行不嚴。而客戶消費卡來源或是單位福利,或是“禮品”,其中難免有洗錢一族。
質疑
違反實名制只罰一到三萬
如果有嚴厲的罰則和嚴格的監管,實名制在防腐上或許能更起點效果。5月的相關規定主要是原則規定,沒有具體罰則。當時國辦要求商務部等出臺更詳盡的管理辦法,其中自然應該包括罰則。
時隔6個月,央行和商務部才將實施細則提上日程,而且這姍姍來遲的細則,關于罰則的部分輕得像個笑話:本報記者查詢商務部征求意見稿全文,發現商業企業違反實名制的后果只是“由所在地的縣級及以上商務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這樣輕飄飄的處罰,與動輒數億的預付卡業務金額相比,發卡企業何去何從,不難想象。
行政法專家、中國政法大學王成棟教授曾就購物卡實名制問題接受本報記者采訪,他認為,即使罰則夠得力,按照目前的實名制規定,對反腐的效果也極為有限,因為買卡人和用卡人分離是普遍的現象,實名買卡者跟送卡者又往往不是一回事,購物卡實際上是一種代幣卡,應該像銀行卡一樣,實名儲蓄、實名使用,雖然這樣做的社會成本可能比較高,但是必須的。
□相關鏈接
卡過有效期還有余額的 商場應提供激活服務
《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除了相關實名制規定外,還為保護消費者做了一些特別規定:
不記名卡不能掛失,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對超過有效期尚有資金余額的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發卡企業應提供激活、換卡服務;對持卡人不能正常使用的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發卡企業應換發新卡。發卡企業終止受理未到期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的,應允許持卡人免費贖回預付卡資金余額。(N本網記者 謝秋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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