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上午,在梅花街道辦事處和楊箕村居委會、治保會等工作人員的見證下,越秀區法院依法對房屋位于楊箕村泰來大街東圍巷9號、楊箕村純仁里4號和泰來新街16號的三戶被執行人實施強制搬遷。
一戶主交出鑰匙
記者了解到,楊箕村現有99%的住戶已與楊箕聯社簽訂協議并遷出,而未與楊箕聯社達成補償協議的有17戶,未交出的房屋有28棟。上述17戶已全部進入訴訟或執行程序。本次執行的是其中已進入執行程序的三案,分別是被執行人姚某其戶的一棟房屋,以及鐘某、姚某鑾、姚某榮戶的兩棟房屋(鐘某和姚某鑾、姚某榮是母子關系)。
昨日上午9時不到,記者在現場發現,此次執行的房屋位于楊箕地塊東南方,法警、公安、村委治保隊員等來到被執行房屋前。警戒線沿著楊箕村地塊拉開,門口有治保人員看守,一般人難以進去。楊箕村純仁里4號為三層半獨立棟房屋,有兩個獨立大門由姚某鑾、姚某榮兩兄弟分別進出使用。
法院出示相關法律文書,該棟大樓被執行人思想出現波動。越秀區法院有關負責人表示,哥哥姚某榮自覺交出其居住的一樓房屋鑰匙,并配合搬移其房屋內財物。

消防車一度出動
隨著突破口出現,事件似乎出現了轉機。但是,姚某鑾留守的地方卻傳出濃烈的汽油味。
此時,消防車飛速趕到。越秀區法院有關負責人表示,姚某鑾的妻子林某、女兒拒不執行生效法律文書,在二樓向外潑灑汽油,經勸誡無效后,執行人員和法警對姚某鑾戶施行強制搬遷,并依法對林某、姚某鑾的女兒實施司法拘留十五日。
越秀區法院有關負責人表示,被執行人姚某鑾由于強行撕掉法院公告,早前已經被依法拘留十五日。據了解,鐘某居住的位于楊箕村泰來新街16號的房屋已騰空,內無財物。
昨日下午2時,純仁里4號和泰來新街16號的兩棟房屋已經被施工方用勾機全部拆除。
一戶仍在和解中
從上午執法人員到達現場開始,另一處被強制執行的房屋楊箕村東圍巷9號房屋一直窗門緊閉,被執行人姚某其等在家中聚集了20多人,包括老人和小孩。
越秀區法院從房屋內人員安全考慮,決定暫緩執行,繼續積極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執行和解。截至昨日下午4時30分,和解工作仍在進行中。

廣利路169平方米房給被拆戶暫時住
依據《村鎮宅基地使用證》記載,楊箕村泰來大街純仁里4號房屋宅基地面積55.86平方米,三層半,總建筑面積為195.51平方米,由被執行人姚某鑾、姚某榮居住;楊箕村泰來新街16號房屋宅基地面積37.74平方米,三層,總建筑面積為117.52平方米。楊箕村提供了其名下靠近天河城、坐落于天河區廣利路某號1002房、1003房(建筑面積合計約為169.34平方米)給被執行人鐘某、姚某鑾、姚某榮作為過渡居住房屋。
經法院查看,該過渡房屋符合居住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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