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傍晚,廣州市公安局和交警支隊領導前往新快報社對記者林良田采訪特種車牌車輛肇事被打事件作出說明,并對廣州交警在官微中使用“亂吠”一詞進行道歉,當事記者表示,自己接受市局和支隊領導誠懇道歉。
昨日傍晚6時許,廣州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何靖率領廣州市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代表廣州警方就廣州交警官方微博的“亂吠”言論向新快報及被打記者致歉。何靖表示,將對記者被打一事進行調查取證,并根據調查情況依法處理,至于當事交警是否存在瀆職行為,目前警方已成立“專辦”,將本著實事求是、不護短的態度進行調查。
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副支隊長吳澤駒亦專門就廣州交警官方微博發表不妥言論一事,向當事記者致歉。吳澤駒承諾,將在網絡宣傳、平面宣傳方面,與媒體加強溝通。特別是在一些突發事故現場,加強媒體新聞采訪和交警事故勘察兩方面工作的溝通配合,“要站在媒體采訪的角度,在把事件報道好的同時,也不會對事故勘察工作產生影響。”
隨后,當事記者林良田發微博稱“廣州市公安局和交警支隊領導到新快報社就本人被打事件作說明,針對涉事交警是否存在不作為,對方表示督察部門已介入調查,絕不護短。@廣州交警‘亂吠’之詞,市局和支隊領導均誠懇道歉,我本人表示接受”。
據知情者透露,目前打人四名男子的身份已查明,均系特種車牌車輛上的司乘人員,新快報社已與其所在單位進行交涉。
針鋒相對
有網友自稱當事交警與被打記者微博激辯
事件發生后,一位用戶名為“@天河羅sir”的網友自稱是當事交警,在微博上與被打記者林良田就當晚發生的事件展開了針鋒相對的辯論,這名交警還公布了自己的警號,但到記者發稿時止,@天河羅sir的真實身份尚未得到確認。
激辯1
記者被打交警有沒有制止?
根據警方通報,“交警聽到呼喊后即朝人行道方向跑去處置,天河區公安分局員村派出所接報后迅速派員趕赴現場,將涉事人員帶回派出所調查。”
@天河羅sir稱:“0時35分左右,我還在事故車輛旁協助拯救隊員時,聽到事故現場南側(天河建設局路口人行道)有人大喊,我順勢看過去,發現有人糾纏,我馬上跑步過去想阻止,并且邊跑邊制止,當距現場5-6米時,他們已散開。”
@天河羅sir稱:“在將你跟私家車車主勸離機動車道后,我返回繼續處理事故現場,后來聽到你們在人行道上爭執的吵鬧,我也從最靠中間的車道跑過去了,只是在我跑到接近你們的時候,你們的爭執也結束了,你怎么就能說我不管你們?”
而林良田直接在微博上回擊:“你說這話不臉紅嗎?明明有目擊者聲稱你是慢慢走過去的,他們散開是因為對方已經奪走手機,并不是你的功勞,用不著你說這句話‘如果不是我,你會被打得更狠,還會像現在這樣好好的’,作為一名警察,你究竟是什么意思?”
警方通報里的“即”、“迅速”,目擊者眼里的“慢吞吞”以及羅sir自己“根本沒注意”的說法似乎怎么看都相互矛盾。
激辯2
交警是否沒等接警民警到場就要走?
林良田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交警在沒有等到派出所接警民警的時候便先撤離。
而@天河羅sir在微博上傳了一張照片以證明自己,稱這是林良田攔阻交警撤離的照片,照片的背后有一輛警車。@天河羅sir稱:“希望大家都為自己的發言負責任,媒體最基本的也是要報道事件的真實情況,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
但對此,林良田回應稱,這警車是路過的巡邏警車,不是接警警車,“我是上前向民警了解情況得知的,而且你圖片中拍攝的人物并不是我。”林良田還質疑@天河羅sir稱:“在事發現場多時,你連我的穿著都不知,可想你所說的話有幾成是真的。因此,交警只找你調查就通報,我不敢茍同。”
激辯3
記者是“索要警號”還是“妨礙公務”?
林良田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自己前去采訪,向交警索要警號,但被交警稱“妨礙公務”。
對此@天河羅sir稱:“‘妨礙公務’的話,確實有說過。當時派出所民警已到場處理,大隊指揮電臺又通知在同一方向西側有三車相撞警情需要處理,于是便想前往處理,沒有時間再糾纏。”
林良田在微博中回應稱:“我希望與@天河羅sir對質,針對他的說法一一作出回應,他亦可對我們的說法做出回應,目前的情況是我被打了,交警沒有上前制止對方。明明是我被4名男子拖至綠化帶竟然說成是被其勸到人行道,明明是我們在索要警號,說成妨礙公務。” (南方日報記者 趙楊 實習生劉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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