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月八日,符亞紅(左)、開槍民警文瑞強(中)、派出所原所長章生貴在京反映情況
N中國青年報 南方都市報等
核心提示
“公安局局長李國和等3人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案”曾入選海南省人民檢察院公布的“2006年海南省十大瀆職案件”。5年后,經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最終證明是一起冤案。從一起命案開始,引發了警察槍擊案、公安局局長等3人玩忽職守案等一系列案件。公安部報告稱,個別司法人員謊稱有吳邦國委員長批示,陷害這些民警。
【第一幕】 警察開槍打傷男青年 成為追逃功臣
李國和的獲刑,源于12年前的一樁命案。
1999年8月22日,海南省東方市大田鄉(現為大田鎮)保丁村村民符亞紅、王文安(符亞紅的哥哥,出生后被送給同村王家)遭到新寧坡村村民暴打,王文安被打死,符亞紅受傷。這起命案隨后被命名為“99·8·22”案。
一年之后的2000年7月24日傍晚,大田派出所副指導員文瑞強開槍擊傷新寧坡村27歲村民邢亞蓋。他在向公安局的匯報中稱,邢亞蓋是“99·8·22”案的負案在逃犯罪嫌疑人之一。文瑞強說,符亞紅當天曾兩次遭到新寧坡村村民的毆打,第一次打架時有群眾報案,他趕到現場看到符亞紅嘴角流血,邢亞蓋拿著木棍大喊:“打死!打死!”因此印象很深。時任東方市公安局長李國和隨后簽發報告認定:文瑞強向邢亞蓋開槍屬正當行為。
2000年9月5日,東方市人民檢察院出具報告,認定邢亞蓋沒有參與“8·22”案,依據是邢亞蓋本人否認,其他幾名犯罪嫌疑人翻供。報告認定,文瑞強在沒有認定邢亞蓋為批捕在逃人員或負案在逃犯的情況下,開槍造成邢亞蓋重傷。在沒有經過受害人符亞紅辨認的情況下,同年8月2日,邢亞蓋已被取保候審。
不過,在警方這邊,文瑞強仍是追逃的功臣,被提拔為新街派出所所長,大田派出所所長章生貴調任東方市公安局經偵大隊大隊長。
2001年8月,李國和調往公安部十二局二處任處長。
【第二幕】 5年后形勢逆轉 民警和局長相繼被判刑
此后數年,似乎一切風平浪靜,直到2006年2月24日,邢亞蓋以“無辜青年”的身份出現在公眾面前。
這天,《海南特區報》刊發報道:《警察槍擊無辜青年 吳邦國批示討回公道》。報道依據海口市瓊山區人民檢察院提供的起訴書,加上對邢亞蓋及其親屬的采訪,對槍擊案作出了如下描述:
邢亞蓋騎摩托車上街買菜,看到稅務所設卡收稅,因沒有繳納車船使用稅,他擔心被罰款,于是調頭離開,民警文瑞強突開兩槍將其擊傷。要求私了遭拒后,文謊稱該青年是在逃犯罪嫌疑人,公安局在沒有深入調查的情況下,認定民警開槍是正當的,予以通報表揚。文章說,其后,李國和等人為了掩蓋錯打傷無辜青年的事實,炮制了追逃的假新聞。
文章說,六年來,邢亞蓋一直堅持上訴上訪。其岳父、新寧坡村村委主任不遺余力支持。文章說,瓊山區檢察院一位人士透露,邢亞蓋的冤情驚動了中央領導,吳邦國委員長親自做了批示。該報道的署名,除記者的名字外,還有通訊員王昌澤。王昌澤是瓊山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主辦文瑞強槍擊案。
該報道被媒體廣泛轉載,其后,央視等中央媒體也做了這起案件逆轉的調查報道,輿論風暴驟然升級。
2005年12月26日,開槍民警文瑞強被逮捕。2006年7月26日,瓊山區人民法院一審認定:文瑞強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并賠償邢亞蓋醫療費等5282.7元。
在文瑞強被判刑前,2006年6月23日,大田派出所所長章生貴被刑拘。此后,東方市公安局紀委書記陳文吉被批捕。同年7月19日,已調任公安部任處長的李國和被批捕。2007年,4月,李國和被終審判決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同時被判犯玩忽職守罪的還有東方市公安局原紀委書記陳文吉、大田鄉派出所原所長章生貴。
【第三幕】“委員長批示”是假的局長沉冤五載得雪
這下,輪到李國和等人喊冤了。最先關注此事的是中國政法大學退休教授邢文鑫。2007年7月8日,他給媒體報道中稱的國家領導人寫信,詢問對“刑亞蓋被警察槍擊上訪信”有無批示。當年8月1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信訪局以書面形式回復邢文鑫:“經查無此批示,特回復。”
以著名律師遲夙生為代表的幾名全國人大代表到海南找到了符亞紅,符亞紅稱邢亞蓋正是當時打死他哥哥的兇手。
在掌握新證據的情況下,李國和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訴:自己是依法履行職責,沒有玩忽職守,有新證據證明原判決認定為無辜群眾的邢亞蓋就是犯罪嫌疑人,不存在對刑亞蓋造成冤假錯案。
2009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下達《指令再審決定書》,指定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再審。
2010年1月21日,公安部向中央政法委上報《關于李國和案件的情況報告》稱:“從案卷及我部調查掌握的情況看,李國和案件直接暴露出當地個別司法人員捏造‘吳邦國委員長批示’、利用媒體作虛假報道、打擊陷害依法履行職務民警的深層次問題。”
最終,在中央領導、公安部等方面的關注下,李國和等3名警察案件得以徹底改判。
今年10月28日,海南省高院對該案進行再審判決,撤銷此前李國和的有罪判決,宣布其無罪。此前被判刑的章生貴、陳文吉兩人亦被改判無罪。法院認定:“參與毆打符亞紅、王文安的新寧坡村村民邢剛、吉怕月的供述、文瑞強證言以及被害人符亞紅的陳述證實邢亞蓋參與作案,且涉及命案人員眾多,尚有十余人在逃的情況下,公安機關根據當時掌握的證據將邢亞蓋作為犯罪嫌疑人進行偵查并無不當,至于邢亞蓋是不是批捕在逃犯并不影響公安機關依職能行使偵查權。”
但此次判決未涉及開槍民警文瑞強。目前他已出獄。他說,已經著手準備自己的申訴。
《海南特區報》記者稱,吳邦國批示是瓊山區檢察院檢察官王昌澤和主管該案的副檢察長王干向他證實的。委員長批示被證實不存在后,全國人大代表姜鴻斌等30多名人大代表、律師聯名致函全國人大常委會、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要求查處捏造委員長批示的檢察官王昌澤等人。2009年7月9日,公安部在給人大代表的《復函》中稱,經海南省公安廳工作組調查,王干和王昌澤否認向記者說過此事。
一葉知秋
本期主持 謝秋蓮
人人都是受害者
一起案件,只會有一個真相。然而,在海南有關司法部門手里,同樣一起案件卻經歷了兩次驚天逆轉。
兩次逆轉,看似證據發生了一些變化,但主要原因卻在于領導批示:邢亞蓋6年上訪得到“委員長批示”,從而讓4名警察深陷囹圄;公安局原局長李國和5年上訪,在專家幫助下證實委員長批示是假的,在中央領導和公安部的幫助下,警察的“沉冤”得雪。
錯案當然要追究,但在唯上是從,法律成了少數司法人員做人情、做政績的工具的環境下,似乎難以說服公眾哪個才是真的錯案。
國人常有通過法外干預糾正司法不公的情節,這起案件提醒人們:意圖通過人治來實現社會公正,很可能會陷入一個更大的不公。這起案件還提醒手握權力的執法者,不講法治,執法者也一樣可能成為人治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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