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車管所日前稱據公安部規定,將對駕校學車人員實施“限外令”,即限制外地戶籍和本地戶籍學員的比例,并設定每月異地申請人數上限,但公安部交管局隨即否認發布相關規定。記者調查發現,公安部曾在去年發布的《機動車駕駛證業務工作規范》作出“人數限制”等相關規定,而“限外令”在鄭州早已實施。
上海:禁止因“限外令”漲價
據了解,上海市車管所近日向各駕校下發《通知》,車管所設定每月異地申請人數上限為23000人,同時規定外省市戶籍學員開班數量不得超過當月開班總量的45%。通知稱,這一規定是根據公安部有關規定和工作要求,為合理控制外省市戶籍學員在滬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總量,“確保公平、公正、公開”而制定的。
“限外令”發布后,引來部分駕校對外地學員收費漲價,部分駕校對非戶籍學員收費漲幅超過20%,學費最高達6500元。對此,上海市運管處、交通港口局、物價局等相關部門發出禁令,稱如果發現駕校確實存在漲價情況將依法作出處理。
公安部:未出臺“限外”規定
10月12日,《新京報》報道稱,公安部交管局相關工作人員“已經在網上看到了該報道,認為報道內容失實”,并透露“公安部曾于前些年發過駕校監管的相關規定,但規定主要是要求各省市加強對駕校的監管,其中并未涉及限制外地人學車的內容”,而近段時間,公安部也沒有出臺類似規定。
同時,該報道還稱,“目前公安部正在針對此事進行調查詢問,已責成上海市有關方面對此事進行說明”;而北京市交管局車管所也表示沒有收到相關通知。
公安部曾發布類似規定?
記者查找相關規定發現,公安部2010年4月1日起實施的《機動車駕駛證業務工作規范》第四十七條作出如下規定:“車輛管理所應當使用計算機管理系統加強對駕駛人考試的監控,根據本地暫住人口分布等實際情況以及考試場地、考試設備、考試車輛的考試能力,對初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人數、考試人數、不經駕校培訓的人數、在暫住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人數進行限定。”
公安部交管局2008年6月20日頒布的《關于加強機動車駕駛培訓質量監督工作的通知》也要求車輛管理所“加強異地申請人條件審查”,“要根據本地經濟發展水平以及暫住人口與常住人口比例等實際情況,核算駕駛證異地申請人的參考比例范圍”;“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加強技術防范監控”,定期對異地申請人數量及比例等情況進行監控分析。
記者12日就此采訪公安部交管局,但截至發稿時仍未收到相關部門的答復,而上海市車管所也尚未就“根據公安部有關規定和要求發布‘限外令’”一事作出說明。
鄭州“限外令”早已實施
盡管公安部是否發布“限外令”真假莫辨,但“限外”在鄭州早已實施。據12日的《河南商報》報道,“公安部日前通知,將對駕校學車人員實施‘限外令’,嚴格控制本地戶籍和外地戶籍學員的比例。而鄭州部分駕校早已按此規定執行,本地學員和外地學員按10∶1的比例招收,并由此提高了外地學車人員的學費———外地學車人員的學費要比本地學員高5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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