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京華時報》報道 9月8日,廣受關注的“王朝搶劫案”重審,該案審判長、保定市北市區法院副院長吳亦濤近日接受媒體采訪并回應王朝案六大質疑。前日,王朝60歲的母親楊慧賢作出一份13頁的手寫回應書,對吳亦濤的說法一一作出回應,并出示相關證據。
欠債:只欠7萬高利貸利息
對于王朝為何要跑到保定去作案,審判長吳亦濤稱,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出示的部分證據顯示,王朝欠債很多,至今未還,具有搶劫動機。并稱石家莊市橋西區法院審理過王朝被債權人索債案件,在強制執行時發現王朝根本沒有財產可供執行。
控方指稱的王朝“欠債”主要有兩筆,一是王朝的合伙人孔氏兄弟稱王朝“欠”他們160萬元,另一筆是王朝借錢7萬元未還。
對此,楊慧賢出具了一份河北省鹿泉市法院的民事裁定書,裁定書顯示,這160萬元是河北石鹿特鋼有限責任公司應付給王朝及其合伙人的工程款,但至今未撥付,“這160萬元根本不是王朝欠的。”
楊慧賢說,另外7萬元實際是王朝借的8萬元高利貸所產生的利息,她同時出具了一份匯款記錄,顯示王朝借的8萬元高息貸款本錢已經匯給債權人,“除了這筆利息,王朝根本不欠其他人什么錢,更談不上欠債很多。”
瑕疵:遺失證據再審時現身
吳亦濤稱,原案部分證據存在瑕疵,保定市北市區檢察院建議法院延期審理進行補充偵查。他稱,對于瑕疵證據通過有關辦案人員的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的,可以采用。
對此,楊慧賢認為,這些所謂的“瑕疵”證據事關重大的事實問題,“說王朝持槍搶劫,可至今沒有找到槍,嫌疑人的口音、穿著、使用的包等一條都沒有對上王朝等等,這些證據不僅僅是瑕疵,而是存在重大問題。”
楊慧賢說,當時警方從家里拿走了王朝的很多衣服讓受害人去辨認,可受害人都說不是嫌疑人的,證明王朝唯一在場的證據,是一個酒瓶子上有王朝的指紋,“但我和律師多次要求鑒定,法院都說酒瓶已經找不到了,可就在8日案件重審時,這個酒瓶又神奇地出現了。”
楊慧賢說,誰能證明這個酒瓶就是5年前現場的那個酒瓶呢?
此外,法院稱,被搶手機先后被王朝、底某、史某3人使用。“如果說有3個人用過這個被搶手機,那應該有3份通話清單,為什么只有王朝一個人的通話清單呢?”楊慧賢說。
旁聽:棄證人身份旁聽仍被拒
吳亦濤稱,王朝的母親是本案的證人,按規定,證人不得旁聽對本案的審理。他同時稱,王朝的通話清單涉及隱私所以不能公開。
對此,楊慧賢說,當時她曾與法院工作人員多次理論,律師也表示“不采用楊慧賢的證據,僅作為辯護方旁聽”,但法院始終未能讓她進入,法院人員稱“公訴方會采用我的證據,所以不能進去”。
楊慧賢說,但最終,“他們根本沒有采用一條我提供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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