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圖:2005年,王朝游玩時留影。王朝因涉及2006年一樁河北保定搶劫案而獲刑。該案中存在諸多疑點,省高院已撤銷原判。來源:新京報
資料圖:今年3月12日,楊惠賢到石家莊鹿泉監獄探望被關押的兒子。目前她在準備辯護詞等重審時為兒子辯護。 來源:新京報 孔璞攝
河北省保定市北市區法院剛剛發布的消息稱,9日零點40分,備受媒體關注的河北“王朝搶劫案”在保定北市區法院的審理有了一審結果。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王朝再次獲刑13年。
法院經再審審理查明:2006年8月11日上午8時許,王朝駕駛汽車從石家莊出發,11時32分到達保定市華電生活區。12時10分許,被害人陳英茹下班回家,王朝趁陳不備,將其推入屋內,使用膠帶將陳嘴封住,手腳捆綁。在翻找財物過程中,王朝數次接聽其母親電話;并從餐廳酒架上取下REMY紅酒一瓶(標有力嬌酒中文字樣),放置于臥室門口。王朝搶走陳家現金13000元,紅色三星手機一部,金項鏈2條、黃金、翡翠等戒指4枚、XO酒一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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