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羊城晚報
在網友和媒體的追問下,上海市慈善基金會6日在官網通報上海“11·15”大火善款去向。但災民們前日自發把災后所有收到的款物相加,最多算出收到了1200萬元左右,與通報所稱已發放2834.7萬元仍然差距甚遠。此外,災民還發現,由于缺乏公開、透明的善款發放機制,社會捐助的善款在具體發放過程中,與政府救助金及責任單位賠償金,發生了概念上的混淆。
只知兩筆社會捐贈
上海市慈善基金會6日在官網通報,至今該基金會靜安區分會收到社會各界“11·15”火災捐贈款項總計5469.92萬元,已發放2834.7萬元(本報曾報道)。針對該通報,災民們前日自發把災后所有收到的款物相加,最多算出收到了約1200萬元左右,與通報仍然差距甚遠。
災民王閧回憶,此前,災民們收到以政府名義發放的救助金、撫慰金、撫恤金,基本都無法知曉這些錢的出處,“只有兩筆錢,我知道是社會捐贈來的。一筆是去年11月底發放的1萬元愛心捐贈款,另一筆是去年春節,武警上海警備區捐贈的60萬元,給我們每戶發了600~800元不等。其他我們都以為是政府救助。”
救助金也來自善款
火災發生后,善后處理小組曾制定了一個“賠償+救助”的方案。其中,上海靜安區建設總公司作為火災事故責任單位,在遇難人員損害賠償中,承擔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和精神損害撫慰金三部分,總計65萬元。除賠償外,還對每位遇難者發放家屬救助金31萬元。而31萬元中有20萬元發放款來源為“上海市慈善基金會”。值得注意的是,這是一個“賠償”與“救助”牢牢捆綁的方案。遇難者家屬必須接受65萬元每人的賠償方案,才能拿到另外31萬元救助金額。
王閧提出疑問,上海靜安區建設總公司給付的賠償款,是否來源也是慈善捐款?他回憶,由于大火燒毀了災民的衣物,所以去年底災民代表提出,要求火災責任單位賠付災民換季服裝費。“后來我家陸續在冬季、春季、夏季各收到了一筆1萬元的服裝費,現在我才知道,原來這些錢最后的來源也都是慈善捐款。”
靜安區宣傳部有關負責人向記者確認,以上換季服裝費的來源,確實出自上海市慈善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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