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蹤三年的智障人呂天喜,突然從監獄出來,且名字和出生年月都被弄錯,這使得家屬疑慮重重。該案件報道后,洛陽市政法委成立調查組,調查此事。昨日,洛陽市政法委調查組公布調查初步結果。
“呂天喜犯罪事實清楚”
經洛陽市政法委專門調查組調查,2008年8月22日17時許,在洛陽市西工區中州中路網通公司門口人行道上,呂天喜將受害人、91歲的宋清明推倒在地,并將其上衣口袋內的55元現金搶走,被群眾當場抓獲,處警民警當即將呂帶至西工區唐宮路派出所。在接受詢問中,呂天喜承認了犯罪事實。
9月3日,調查組在認真調閱了原始卷宗后,又找到了當時抓獲呂天喜的兩位當事人和受害人宋清明(已病逝)的親屬進行查證。
同時,帶領兩名當事人于9月3日下午進行了辨認,確認呂天喜就是當時實施搶劫的犯罪嫌疑人,進一步印證了呂的犯罪事實。
因此,專門調查組認為:不存在呂天喜“替人頂罪”的問題。
“呂天喜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扎實,卷宗我們看了好幾遍,可以確定呂天喜的犯罪是真實發生的?!闭{查組成員之一的洛陽市政法委一負責人朱丹說,“呂天喜案件不存在替人頂罪一說。”
“個人信息錯誤系口齒不清所致”
呂天喜坐牢了,讓他家屬產生他“替人頂罪”想法的,原因除了法院判決書等法律文書沒有送到家中、案件審理沒有通知家人外,還有就是呂天喜的姓名和出生年月都被弄錯了,呂天喜在卷宗上成了“田星”。
何以至此?朱丹解釋,據他們調查當事民警,當時呂天喜犯案后,民警審訊,呂天喜口齒不清,說話含糊,說自己的名字“天喜”而外人聽成了“田星”,報家庭住址報的也不對。民警根據他提供的信息給紙坊鄉打電話,查找不到這個人,再問呂天喜什么也不說了。朱丹說,但案件還得往下走。
可監獄釋放人時,怎么又準確找到了呂天喜的家庭住址?朱丹稱,據調查組了解,呂天喜入獄后,監獄里一個人恰好認識他,故此有了他的準確家庭住址信息?!暗欠袢绱?,我們還不十分確定,需三門峽監獄召開新聞發布會說明情況?!彼Q。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