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稱無打撈許可證 巡防隊聲明不屬實
參與了這么多次救援,“打撈許可證”之前有沒有聽說過呢?牛振西表示,他們還是第一次聽說。這種證件真的存在嗎?記者分別咨詢了鄭州市地方海務局和鄭東新區市政園林水務局,工作人員都明確否認有這種許可證。
這樣調查下來,這件事情就更加蹊蹺了。既然“打撈許可證”子虛烏有,在有人溺水的情況下,為什么鄭東新區巡防隊要攔著他們施救呢?
記者多次聯系鄭東新區巡防隊,卻始終沒能聯系上。8月5日晚上8時,鄭東新區針對此事做出了書面情況說明,稱鄭東新區已進行調查,在打撈過程中,來運河準備游泳的自稱為冬游隊員提出要下水協助打撈,東區巡防隊員本著對他們生命安全負責,無法對其身份核實和打撈能力判定,不允許冬游隊員下水協助打撈。關于有群眾反映的“當冬泳隊員準備義務打撈的時候,東區巡防以及東區領導要求他們出示《打撈許可證》否則不許打撈?!苯浾{查,東區巡防和其他人員未講此話,此情況反映不屬實。
搜救隊不評論巡防隊聲明 公道自在人心
牛振西也對記者說,他已經看到了這個聲明,但不想做任何評論。
牛振西:對此,我們不加以評價,也不加以論證,讓在場的市民或死者家屬來說話。我們參與的隊員也不愿意表示什么。這對于搜救隊隊員可能是永久的傷害。
溺亡者家屬:救人要許可證 天下還有好人沒?
記者經過多方聯系,撥通了溺水身亡市民家屬王先生的電話,他至今仍沉浸在失去親人的悲痛中。談起施救過程中發生的爭執,王先生回憶說,巡防隊員確實要求救援隊員們出示相關許可證件,如今回想起來,只覺得無奈。
王先生:估計他們(搜救隊)不會有“打撈許可證”的,見義勇為要是要“見義勇為證”,天底下還有好人沒?見歹徒搶劫,受害者多么無助,光想著(有人可以)幫忙,其他人都沒有“許可證”咋弄?不救了?
部分搜救隊員無救生資格證 隊長稱沒必要
從鄭州市東區巡防隊給出的書面回應來看,他們攔著牛振西救人的理由是:本著對他們生命安全負責,無法對其身份核實和打撈能力判定,不允許冬游隊員下水協助打撈。這時候我們又想到了另外一個證件:救生員資格證。
要想考取這個證件,必須參加游泳救生員培訓,考試通過者才能發證。培訓內容有水生時游泳的泳式,心肺復蘇法,水中掙脫等。考試要考25米快游,15米潛水澇重物等,還有理論考試。
沒錯,雖然鄭州市水上義務搜救隊有著多年救援經驗,可他們是否具備救生資格證?就此問題,記者今天再次找到了牛振西。
牛振西:(搜救隊員)不是都有(救生資格證),咱們是義務(打撈溺水者)的,是專業的。咱們都是經過多年訓練的隊員,辦這個(救生資格)證大概需要700元錢,我沒必要去辦證來做(救人)這個事情。我是做公益活動,出于中華民族美德,救死扶傷。(搜救隊)隊員們的宗旨就是我們救人,不舍己。
事情調查到這里,我們最想關注的是,今后如果再發生類似的突發事件,牛振西的搜救隊或者其他人員,還會見義勇為嗎?如果有人想要救人,巡防隊員還會攔著要打撈證嗎?那么,盡管是義務搜救,如果沒有專業培訓和資格認證,見義勇為者如果出現人身安全問題,誰來負責?這些問題如果不解決,關于什么樣的人 能夠見義勇為的討論和隱憂會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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