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展】
文物局確認系操作失誤
據悉,日,1 故宮向文化部、國家文物局報告了宋代哥窯瓷器損壞情況,文化部、國家文物局立即組成包括有關專家在內的事故核查組,對事故情況進行了核查。核查組認為,該事故確為工作人員對測試儀器操作失誤造成的珍貴文物損壞事件;事故發生后,故宮博物院立即成立事故調查組,進行了系統的調查。文化部、國家文物局已責成故宮博物院根據事故情況和核查結果,追究有關責任,提出整改措施并組織實施。目前,故宮博物院正在按要求抓緊落實。
國家文物局表示,將向全國文物部門發出通報,近期還將組織開展全國文物博物館單位安全大檢查。
【觀點】
法律專家:管理者和操作者涉罪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原副主任、國家法官學院教授張泗漢指出,在這次故宮破損門事件中,監管者和具體操作者都涉嫌刑事犯罪。
張教授說,對于監管者,如果違反規定,超越職權范疇安排移動這個文物,或過度使用職權安排移動這個文物,結果導致文物破損,那么監管者涉嫌構成濫用職權;如果監管者在職權范疇內,按照相關操作規程安排移動文物,但未盡到監管責任,結果導致損毀,那么監管者涉嫌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和玩忽職守,都屬于瀆職犯罪,應由檢察機關立案調查。
具體操作者如果操作失誤,根據《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條規定,過失損毀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或者被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造成嚴重后果的,構成過失損毀文物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文物專家:操作者或被行業禁入
中國文物學會名譽會長謝辰生說,對于珍貴文物損毀,除了有行政處分之外,對于情節嚴重者還有非常嚴厲的處罰措施,如開除公職,或吊銷從業資格,甚至是10年內不得擔任文物管理人員或從事文物經營活動等。據謝辰生介紹,目前還很少有人受到過這么嚴厲的處罰,因為損毀一級文物的情況還是很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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