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說:媽媽基本上天天打琳琳
采訪中,琳琳的表述得到了周圍鄰居的證實。“她基本上天天打琳琳,有時候早上四五點鐘就要打小孩。一個月以前的一天,我剛剛下班,看到琳琳在門口被她媽媽一腳踹了出去,之后琳琳爬到了門邊,又被她媽媽踩了好幾腳。那天琳琳蹲在地上不敢哭。”鄰居朱先生告訴記者。后來好多次看到琳琳在家遭暴打虐待:手放在地上用磚頭砸,腳上的傷疤是被母親用剪刀剪的。
“小孩早飯能吃到一點,一般中午是沒飯吃的,晚上吃的是媽媽吃剩下來的冷飯冷菜。她住在那里的幾個月里,我還沒看到琳琳吃過午飯。”一位鄰居透露說。“那天送女孩去醫院時,我給她買了面包和牛奶,她吃得狼吞虎咽的,一看就是太餓了。”對于琳琳送醫院的前后經過,鄰居還記憶猶新。5月29日晚上8點半,朱先生準備打冷水,看到琳琳在洗塑料杯,他發現孩子左手不對勁,一問才知道是被王昌秀打斷了。朱先生馬上報了警,又向婦聯反映了情況,琳琳在第二天被常熟謝橋管理區的工作人員和派出所民警送往了醫院進行救治。
“這已經是家庭暴力、虐待兒童了!孩子父親也有責任!”
律師說:因懷孕只能取保候審
江蘇正勝律師事務所丁奕律師聽了此事后大為震驚,“這已經是家庭暴力、虐待兒童了!”丁律師表示。
“按理說是要追究她刑事責任的,但因為這位母親現在懷有身孕享有特權,所以目前公安機關只能對她采取取保候審。不過這種特殊情況也是暫時的,等她懷孕期、哺乳期過后,仍有暴力虐待行為時,還是要追究法律責任的。”
丁律師指出,追尋家庭暴力的源頭,其成因是家庭成員負面情緒過多、攻擊性情緒增長,出于釋放能量的一種需要而產生的暴力行為。作為女兒的第一監護人,孩子的父親也是有責任的,應該對女兒進行監護,監管和保護。同時,他們所在轄區的街道、社區等也有相應的監督責任,用大家的公德心一起保護未成年人免受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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