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生產含雙酚A的嬰幼兒奶瓶
5月23日,衛生部等6部門關于禁止雙酚A用于嬰幼兒奶瓶的公告。公告顯示,自2011年6月1日起,禁止生產聚碳酸酯嬰幼兒奶瓶和其他含雙酚A的嬰幼兒奶瓶。自2011年9月1日起,禁止進口和銷售聚碳酸酯嬰幼兒奶瓶和其他含雙酚A的嬰幼兒奶瓶,由生產企業或進口商負責召回。
公告還指出,雙酚A允許用于生產除嬰幼兒奶瓶以外的其他食品包裝材料、容器和涂料,其遷移量應當符合相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的限量;食品包裝材料及容器生產企業要按照本公告要求依法組織生產經營,相關行業協會要加強行業管理和行業自律,引導企業規范生產經營活動;各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大監督執法力度,加強嬰幼兒奶瓶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違法行為。
發改委將上調15省非居民用電銷售電價
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消息,以下15省將上調上網電價與銷售電價:山西、青海、甘肅、江西、重慶、河南、湖北、四川、貴州、陜西、山東、湖南、安徽、河北、海南。其中,上網電價平均上調2分/度,山西上調幅度最高,每度上調3.09分,貴州上調幅度最低,每度上調1.24分。銷售價格平均上調1.67分/千瓦時,山西上調幅度最高,上調2分4厘/千瓦時,四川最低,上調4厘/千瓦時。同時表示,本次調整不涉及居民用電。分析稱此次調價對CPI不會產生直接影響,間接影響也比較小。
在本輪上調中,湖北、安徽、江西三省上網電價、銷售電價將于6月1日同時調整,而其余12省份4月10日上網電價已經上調,6月1日起上調銷售電價。發改委還表示,4月10日12省市上調電價所產生的十幾億前期墊付資金由電網企業消化,禁止對高耗能企業實施優惠電價,不得降低或變相降低企業上網電價。本次調整非普遍調整,只調節重點地區,對于是否調整有兩個考量標準:1.發電利用小時有沒有達到標準。2.以省為單位,虧損面是否達到標準。
新修訂《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
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完善和發展現代產業體系,根據《國務院關于發布實施<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的決定》(國發〔2005〕40號),我委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對《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本)》進行了修訂,形成了《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現予公布,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本)》同時廢止。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文件對產業結構調整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衛星移動通信系統終端地球站管理辦法》正式施行
《衛星移動通信系統終端地球站管理辦法》已經2011年3月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第17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為了規范衛星移動通信系統終端地球站的設置使用,避免和減少衛星移動通信系統之間、衛星移動通信系統與其他無線電業務系統之間的干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該辦法規定,所稱衛星移動通信系統終端地球站(以下簡稱“移動地球站”),是指使用衛星移動業務頻率的衛星移動通信系統中民用的船載終端、航空器載終端、車載終端、固定終端、便攜式終端和手持機。設置使用移動地球站的,應當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以下簡稱“工業和信息化部”)批準的衛星移動通信系統或者衛星移動業務頻率,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批準的境內關口地球站進行通信,并通過國家批準的在境內經營衛星移動通信業務的服務提供者(以下簡稱“境內經營者”)辦理入網手續。但是,本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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