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德告嘀嘀“挖墻腳”達成調解撤訴
今年2月,高德軟件有限公司、高德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狀告“嘀嘀”公司侵犯商業秘密、構成不正當競爭引起社會關注。8起案件中有7起源于高德軟件公司高級經理胡先生及另外6名工程師的集體離職,另一起涉及虛假宣傳,總共索賠金額為7500萬元。高德公司認為原高級經理胡先生拉攏公司掌握核心商業秘密的6名員工集體離職,為嘀嘀公司提供服務,因而索賠6000萬元。北京晨報記者昨天獲悉,原定于11月2日在朝陽法院開庭的涉及員工跳槽的案件,在開庭前一天以雙方調解撤訴了結。
高德訴稱,其原高級經理胡某從高德軟件公司離職后,在競業限制期內入職與高德有直接競爭關系的嘀嘀公司。嘀嘀公司為了幫助胡某規避競業限制責任,與胡某本人及中智公司串通將胡某的勞動關系放在表面上與高德無直接競爭關系的中智公司,后又遷回嘀嘀公司。此外,胡某還利用職務便利,與嘀嘀公司、小桔公司勸誘公司另外6名工程師相繼離職到嘀嘀公司。且部分工程師在離職前還大量拷貝了公司商業秘密,嚴重損害了公司權益。為此,兩公司將嘀嘀公司以及胡某及另外6名前員工等分別訴至法院,要求判令立即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分別辭退上述7名員工,公開賠禮道歉,并索賠6000萬元。
北京晨報記者了解到,立案后,嘀嘀方面曾提出,這7起案件可能涉及技術秘密,朝陽法院無管轄權,因此申請移送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審理;而后一起“虛假宣傳”案件申請移送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轄,但均被法院駁回。
據了解,朝陽法院原計劃今天審理涉及員工跳槽的案件,但高德方面于開庭前一天來到法院,稱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要求撤訴。代理人稱,公司此前一直在與嘀嘀方面做調解工作,但對方直到昨天才簽字同意。(記者 顏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