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校考專業考試
(一)各專業考試科目為素描和色彩;
(二)考試結果學校將及時公布在學校招生信息網上,考生可登陸查詢,學校不再寄送合格證通知考生。
六、錄取
(一)錄取原則
1、前提條件: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體檢達標,專業成績合格且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自治區)規定的相應層次最低控制分數線。
2、排序規則:文化和專業成績按3:7的比例計算合成分排序錄取,合成分計算公式:合成分=文化考試成績÷文化考試滿分×30+專業考試成績÷專業考試滿分×70,專業考試滿分為200分。
3、各專業錄取排序時均不分文理(所在省級招辦有其他要求的則按其要求執行)。
4、我校承認聯考成績的省份按照所在省級招辦規定的錄取原則執行。
(二)入學復查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復查,凡有替考等考試舞弊行為,或在報名、考試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其錄取資格。
七、??紙竺⒖荚嚂r間以各考點正式公布為準
八、聯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豐和南大道696號南昌航空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330063
電話:0791—83957505、83863927
傳真:0791-83863967
學校網址:http://www.nchu.edu.cn
學校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jw.nc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