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從市物價局獲悉,6所民辦中學2016年學費收費標準已公布,代辦費必須遵循“學生自愿、事先公示、多退少補、不得營利”的原則執行。
福州華倫中學、福州三牧中學、福州時代中學、福州勵志中學、福州華南實驗中學等5所民辦中學,自2016年秋季新生起,學費收費標準分別為13500元/年生、13500元/年生、14000元/年生、12000元/年生、11800元/年生;福州文博中學收費標準高中為12500元/年生、初中為11800元/年生。
市物價局要求這6所中學做好收費報告工作,向社會公開收費項目及標準,公布價格舉報電話“12358”,除公示的收費(學費、住宿費、代辦費)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記者 趙錚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