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龍洞煤礦法人李世發(左)和工會主席袁應友說,官方多次責令陳祖林停止生產均遭拒絕。南都記者紀許光攝
11月3日。一則標題為《煤老板被高利貸主強搶煤礦 雙方火拼》的網帖在天涯社區出現。網帖配發的圖片顯示,數百便衣男子手持刀槍對峙。帖子稱,2009年,因遭遇金融危機,苦于無錢運營的四川籍煤礦主李世發向當地一“黑社會”借貸900萬元。隨后,無力還款的李位于云南華坪縣龍洞鄉的30萬噸煤礦遭陳姓債主霸占。為了要回采礦權,李世發組織60余人前往“討說法”,未料,被陳姓債主組織的200多人的“火槍隊”包圍,雙方一度發生火拼。網帖還稱“火拼事件傷亡慘重,其間有兩人被打死,當地有關部門封鎖消息”。
昨日,麗江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沙阿里答復南都記者稱,網帖所述事件屬實。涉事雙方已經為奪取礦權發生多次沖突。華坪縣公安局一名值班民警稱,事件發生于今年10月和11月,當地已經刑拘多名犯罪嫌疑人,但他否認網帖所稱“事件中人員傷亡慘重”。
安監局長:“雙方拉了好幾百人來。”
11月4日中午,《高利貸霸占煤礦,為奪取采礦權,雙方火拼》的網帖在天涯、貓撲等網絡社區出現,不到24小時后即無法正常打開。一名自稱系網帖發布者的云南昆明籍男子劉成(化名)在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稱“網帖被人有意去除,目的是掩蓋火拼事件。”
劉成說,其系當地村民,亦為該礦小股東。火拼造成人員傷亡屬實。為了證明自己的說法,他向南都記者提供了一段視頻資料。該資料顯示,“火拼”現場曾響起疑似槍聲的聲音。位于畫面左上角的一高一矮兩名男子應聲倒地。隨后,畫面中人聲嘈雜,雙方發生激烈言語和肢體沖突。
“2009年,李世發向云南當地陳祖林開的擔保公司借高利貸900萬。后來無力歸還。這個姓陳的債主即向稅務部門舉報李偷稅,身為煤礦法人代表的李被關押了長達8個月。華坪縣檢察院最終以‘ 事實不清’撤銷了案件。但在被羈押期間,李世發被迫與對方簽署了一份礦權重組協議。”
劉成說,雙方約定,陳祖林出資購買龍洞鄉煤礦。劉稱,這一協議沒有得到落實。從2010年8月開始,李世發的煤礦被債主陳祖林長期霸占至今。后因大批農民工討薪,被逼急了的李世發組織了60多名前員工前往與對方交涉;未料卻落入對方設置的圈套,員工們被陳姓老板組織的200余人圍住。火拼隨即發生。
“雙方拉了好幾百人來。”麗江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沙阿里說,這樣的打砸事件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沙阿里說,“火拼”沖突屬實,但“在當地,只要你花300元,就有村民愿意拿出自家的獵槍幫助偽造“槍擊””。
警方:7人被刑事拘留
李世發本人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則稱,自己一直是煤礦的法人代表,在無法要回礦權的情況下,他曾多次要求麗江市安監局及云南省有關部門關閉煤礦,但卻未如愿。
李世發稱,火拼事件發生之前,煤礦的公章、證件等被債主陳祖林霸占。最讓他擔心的是,保守估計至少有數百公斤礦山炸藥被對方冒用他的名義領取,至今下落不明。他亦向國家安監總局等部門反映,要求停止該礦生產,并收繳炸藥,但未獲任何回應。
華坪縣分管礦山生產的前常務副縣長李炎回憶,在其調職之前,當地已經多次召開會議,責令該礦停產。華坪縣政府一名知情人士提供的多份會議紀要顯示,這次由華坪縣常務副縣長李炎主持召開的會議最終決議是“除了抽水外,停止一切該礦生產活動,并重點處理火工(炸藥)用品。”
“但這個會議好像沒什么用。煤礦照樣在開。我們也多次下發通知,要求‘ 礦主’糾正。但對方均不予理睬。這個礦主開工期間,領取的爆炸物去向也要調查。”這名知情人士說。雙方的火拼事件在當地早已風傳甚廣。
華坪縣現任副縣長李建國稱,當初作出“責令停產”決定也是出于平息雙方矛盾的考量。后來,雙方矛盾曾平息一段時間。故煤礦復產。“現在這個煤礦領取的炸藥,都是走的正常程序。”華坪縣公安局礦山管理大隊一知情人士說,“火拼事件”發生后,警方于11月2日對參與鬧事的“債權人”劉安瓊、張易蘭、張德富等7人進行了刑事拘留。
涉事債主:對方挑起事端被迫“自衛”
陳祖林告訴記者,雙方約定的礦權轉移協議早已經生效。實際上火拼事件系由李世發組織人員先行挑起。出于自衛。他才組織人員當場維持秩序。同時,他否認自己組織的人員曾槍擊對方員工。
“每次處理沖突都有政府參與。這個事情公安局有結論的。姓李的就是想搞大這件事。”陳祖林說,涉事煤礦目前仍繼續生產,當初接手該礦時,自己曾多次為李世發墊付欠款。當初李偷稅款項154萬亦是由其代為支付。李世發被羈押期間,欠款達700多萬,陳祖林稱,這些款項也是自己墊付的。彼時,還在看守所的李同意和其簽署協議煤礦轉讓協議。隨后,陳祖林接管了該煤礦。
對于網帖所稱其冒名領取數百斤炸藥一說。陳表示,自從接手煤礦后,所有炸藥領取均系簽署自己的姓名,與李世發無關。“法人代表和礦產證書的變更手續正在辦理。但李不配合我們,導致法人姓名未獲變更,但這不妨礙我們生產。”陳說。
華坪縣縣長曹金明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該縣認為,雙方簽署的轉讓協議有效。在多次組織協商未果后。曾要求雙方通過司法渠道解決問題。但未料“火拼”沖突仍發生。
麗江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沙阿里說,李世發主張的“自己持有礦產證書,有權要求政府關閉煤礦”需要國家煤監局大理分局確認。作為煤礦監管部門,麗江 當 地 行 政 機 關 無 權 處 置 該煤礦。目前該礦生產只能按照雙方簽署的協議進行。
但李世發出示的一份判決書顯示,雙方當初簽署的協議并未生效。陳祖林曾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雙方的轉讓協議有效,但被麗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不服一審判決的陳祖林,已向云南省高院提出上訴。(南方都市報記者 紀許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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