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網-海峽都市報閩南版訊 糾結5年的浙江億萬女富豪吳英民事案有了新進展。一審被判死刑的吳英,迎來了一絲曙光。本色集團部分房屋產權糾紛的民事案件,將由浙江省高院發回重審。
11月4日,主審該系列民事訴訟的浙江省高院法官王軍向記者證實了這個消息,王軍稱此案正在進行相關移交的程序,將發回金華市中院重審。可他并沒有透露發回重審的原因。
“假案”始末
吳英身負的一系列民事訴訟,發端于引爆吳英“本色帝國”垮塌的惡性索債事件“綁架風波”。據吳英自述,2006年12月20日,吳英被楊志昂(吳英債權人之一)等人非法拘禁,其隨身帶的現金支票330萬元、銀行卡數張,價值幾十萬元的手表、首飾都被擄走,并被逼迫在30多份空白紙上簽字。
這些擁有吳英親筆簽名的空白紙,后來搖身變為三份房屋產權轉讓協議、收條、吳英委托代理人證明等材料。
三份轉讓協議的標的是本色集團名下的多處房產,分別位于東陽市和荊門市,轉讓協議上約定的價格分別是1680萬元、1380萬元、1380萬元。
吳英的父親吳永正表示,僅涉及東陽的上述房產,吳英當初的購入價就超過一個億,“除非腦子壞了,才會這樣的低價賣掉。”
吳英一方堅持這是系列假合同。資料顯示,合同中涉及的委托人、受讓人(除楊志昂外)均為安徽省當涂縣籍貫,吳英表示根本不認識他們。
2007年1月5日,楊志昂向荊門市中院申請強制執行上述荊門房產過戶。同年3月16日,楊被依法逮捕。三個月后,楊委托律師,將申請強制執行的轉讓糾紛案予以撤訴。記者在一份警方筆錄中看到,楊志昂承認荊門房產買賣協議是其偽造。
“假訴訟”與真上訴
而另外兩起發生在東陽的房產糾紛則更為復雜。
2006年12月,以吳英為原告的一場“要求購房者付清余款”的訴訟在金華市中院進行民事調解,調解結果是購房者付清上述東陽房產轉讓協議中的210萬元、280萬元余款,即可執行房產的過戶手續。
而訴訟、調解的過程,吳英及其家人并不知情。代表吳英出面的是一位名為畢健的安徽當涂籍男子,其持有的《授權委托書》中列明畢健可以“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代收執行款,代簽法律文書等”。
這起訴訟的起訴日期是2006年12月27日,而記者看到,畢健的《授權委托書》和金華中院出具的《民事調解書》都是2006年12月28日,而這一天,吳英才正式被“綁架釋放”。
“假合同跟著假訴訟,這是一場徹頭徹尾的假案。他們串通一氣,想通過法院認定,形成既定事實,霸占本色的資產。”吳永正這么認為。
于是,吳英正式委托其父吳永正,對這起“假訴訟”進行真上訴。2008年5月20日,金華市中院裁定,撤銷上述《民事調解書》,并駁回本色的起訴。吳英隨后繼續進行申訴,要求辨明合同真假,并厘清房屋產權歸屬。
重審“利好”
該民事案件中涉及的房產,是本色集團名下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吳英在2004年至2006年期間,購置了大量房產,在其集資詐騙案發后,法院凍結了本色的部分資產。東陽市公安局的一份十幾頁的材料列明了本色的房產情況:103處房產,還有購入的房地產項目股權。
吳永正堅持認為本色的資產可以覆蓋債務,但東陽市公安局在刑事案件庭審前就低價拍賣本色概念酒店經營權和30余輛轎車,吳永正對此耿耿于懷。
吳英的刑事案件于2009年12月18日一審判決,法院認定吳英非法集資7.73395億元,實際集資詐騙3.84265億元,以集資詐騙罪判處吳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產。二審于2011年4月7日開庭,至今未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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