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衡水9月27日電 (記者 崔志平) 河北省衡水市檢察機關27日透露,河北深州監獄在押罪犯王振輕脫逃事件發生后,檢察機關迅速介入調查脫逃事件背后的瀆職犯罪,目前已有兩名監管干警被依法批準逮捕。批捕原因系涉嫌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
據介紹,犯罪嫌疑人劉某、李某系深州監獄二監區干警。9月10日晚,二人在深州監獄二監區監舍值班過程中,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致使服刑罪犯王振輕于9月11日凌晨6時越獄脫逃,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9月16日,深州市檢察院對監管干警劉某、李某以涉嫌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立案偵查。當日,二人即被刑事拘留。
此前有媒體稱,王振輕脫逃事件發生后,河北省深州監獄已有兩名監管干警被依法批準逮捕。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河北省司法廳負責人也曾對中新網記者表示,對深州監獄罪犯脫逃事件的責任追究工作,省司法廳和監獄局已派出工作組,對事件中負責有管理責任的領導和干警進行責任倒查。
27日,深州監獄一工作人員向中新網記者證實,新監獄長已上任。該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王振輕脫逃事件發生后,涉及到的當班干警至今沒有上班。
王振輕,男性,43歲,河南省鄲城縣人,因犯盜竊罪于今年1月被河北省藁城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9月11日6時15分,王振輕從其被關押的深州監獄越獄逃脫。9月24日凌晨2時許,在河南省鄲城縣某村莊一位熟人家中,王振輕被河北、河南兩省警方成功捕獲,歷時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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