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新華 法晚
海都網-海峽都市報訊 記者從監察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務院糾風辦等四部門獲悉,四部門會同有關省、區紀檢監察機關和糾風部門對今年上半年發生的11起強制拆遷致人傷亡案件進行了調查處理,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和行政問責57人,其中副省級1人,市廳級4人,縣處級20人,鄉科級及以下32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處理31人。
據介紹,此次查處的11起強拆致人傷亡案件均發生在《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實施后,其中,屬于違法違規強拆致人傷亡的6起,屬于依法依規組織拆遷但由于現場處置不當等原因發生人員傷亡的5起。
案例一
吉林長春 強拆致一人被埋窒息死亡
吉林長春市朝陽區違法強拆致人死亡一案中,長春市科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未與長久家苑棚戶區改造項目中的182戶居民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的情況下,于今年3月26日與其委托的東霖拆除公司組織雇傭數百人、18臺鉤機進入拆除現場,采取暴力手段對多棟樓房進行強行拆除,致使未及時撤離的被拆遷人劉淑香(女,48歲)被埋窒息死亡。監察部責令長春市政府向吉林省政府并國務院作出深刻檢查,責令長春市市長向全市人民公開道歉。吉林省紀委、監察廳決定,給予長春副市長王學戰行政記過處分,給予長春市朝陽區委副書記、區長謝華維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等。
案例二
遼寧盤錦 一協警和一強拆人員被砍傷
在遼寧盤錦市興隆臺區違法強拆引發傷人一案中,區拆遷辦在只與圣潮足道館所在4層小樓的房屋產權所有人魏軍簽訂補償裝修款協議,未按照有關規定與承租人簽訂補償協議的情況下,于今年5月2日凌晨,未經申請人民法院裁定強制執行,報經區政府分管領導同意后,組織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人員和民警對圣潮足道館實施強拆。承租人持刀阻止強拆人員進入,砍傷1名協警和1名強拆人員。遼寧省紀委、監察廳決定:給予興隆臺區區長劉世杰行政記大過處分;免去李煒興隆臺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職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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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建災區出問題 421人被處分
本報訊 在援建四川地震災區的工作中,因為在救災物資的使用和管理方面出現問題,受處分的黨員干部共有421人,被追究刑責的82人,其中被移送司法機關的有42人,其余40人則是被司法機關直接查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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