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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湖北省洪湖市委宣傳部新聞科科長陸華君墜樓身亡,經當地法醫鑒定,已排除他殺,排除意外事故。但對這一結論,死者家屬表示不能接受,家屬表示,如確為自殺,希望查明自殺原因。昨日政府向家屬提出9萬元善后方案,亦被家屬拒絕。
法醫鑒定:排除他殺與意外事故
前日晚間和昨日下午,洪湖市政府善后專班與死者家屬進行了兩輪協商,并向家屬出具了法醫鑒定。
洪湖市委宣傳部副部長陳超介紹,死者墜樓當天,當地即安排法醫對死者遺體作了法醫鑒定,尸表檢驗結論為:從7樓墜落,導致身體多處骨折,內臟破裂,出血身亡。法醫鑒定結果,一是排除他殺,二是排除意外事故。
死者哥哥陸華方介紹,政府人員還告知他們有錄像,但只記錄下陸華君墜樓后躺在地面的場景,在樓上發生的前面部分沒有錄像。
“家屬不接受這一結論。”陸華方說,僅憑法醫鑒定和錄像,并不能證明弟弟死于自殺,“也有可能是其他原因掉下去的,譬如有人脅迫,或是被人推下。即便是自殺,也應該有自殺的原因。”
陸華方告訴記者,家屬在談判中表示,人是在上班時間出的事,在工作地墜樓,而死者生前在家時,并沒有流露出輕生的跡象,“我們希望把死因搞清楚,給死者一個交待,給家屬一個說法。這個事,我們感覺他有很多冤。”
事發當天,公安人員對死者手機、電腦、辦公物品等曾取證調查,“但沒有留下只言片語。”陳超說,“現在,我們也很想知道原因。”
家屬:抱怨編制七八年都沒解決
陸華方認為,死因很可能與正在進行的換屆有關。他介紹,陸華君目前的編制還在洪湖市廣電局,大概八九年前被借調到市委宣傳部,“一直都還是借調,弟弟經常抱怨,認為工作上名不正言不順,級別啊什么的也不能解決。這次出事前幾天,他還說對編制抱有希望,那天早上上班,可能是看到沒有他的名字……”
“在我們這地方,干部要提拔,要送多少多少錢,我們家沒有關系,條件又不好,我們就沒有送過禮,我分析是不是這個原因,使他的編制又沒解決。”陸華方說,此前,弟弟曾跟家人多次提及,如果市委這邊編制辦不過來,就還是想回到廣電局。
家屬介紹,陸華君早年畢業于咸寧師范專科學校,學的是中文,畢業后分到洪湖市下面萬泉鎮當過老師,后洪湖電視臺招聘記者,“他是考上去的,我們家一點關系都沒有,他這人比較忠厚,辦事也比較踏實,調到市委搞宣傳后,編制問題一直沒有解決,心理扭曲得比較狠。”
事發前的中秋節,陸華君還曾回過一次洪湖鄉下老家,和姐夫談到過編制的問題,“他說七八年沒解決,很苦惱,現在要提干都是要送禮。”
除了抱怨,家人并沒看出陸華君有其他異象,“他中秋節在家和客人喝酒,歡天喜地的,但中秋節當天下午,他接到一個單位打來的電話,讓他回單位,說是有事。他當天下午就趕回市里了。”陸華方說。
但此種說法,陳超給予否認,“沒有,中秋節大家都在休息,沒有給他打電話到單位談事。”
副部長:不是因鄉鎮換屆引起
但洪湖市委宣傳部副部長陳超證實了陸華君的編制苦惱,“當年市委宣傳部缺人,新聞科長這個崗位還是比較重要,需要一定文字功底,對新聞寫作比較愛好,后來發現他有這方面的特長,就通過廣電局把他借過來,借來后部里對他很關心,工資待遇跟廣電局同等對待,每月部里還有補助。這幾年他的工作也比較優秀,2008年把他從一個普通科員提為副科級干部,每年評優秀通訊員,我們申報的都是他。”
但陸華君的編制一直沒能解決,約半個月前,陸曾找過陳超,“他把想法也給我說了,他很愛好這個工作,當然也很辛苦,他就想有沒有可能廣電局能空缺個位置出來,如果有個職位,他還是想回廣電局。我也跟他談了,說目前干部調整主要是鄉鎮這一級,科級干部還沒有調整,按一般規律春節前后才會動,我也跟他說,到時候我們再給他申報。借了這多年,廣電局如果能安排一個位置,能提拔一下,對他,對社會也都是個好事。”
陳超說,這次出事后,外界傳言是因為鄉鎮換屆引起的,“并不是這樣,他從來沒有跟我說過要到鄉鎮去,他也不愿到鄉鎮去。”
政府:按正常死亡標準撫恤
昨日,陸華方介紹,弟弟4年前與妻子離婚,有一個13歲的女兒,離異后跟著媽媽。前不久弟弟還跟家人說,準備再找個合適的對象,先打算買個房子,付預付款,以后20年慢慢還。“目前還沒有合適的對象,但從他之前的表現看,沒有輕生的動機和心態。”
陸華君兄弟姐妹六人,在3個兄弟中排行老三,“他二哥1996年出車禍去世了,目前三兄弟中只剩我一個了。”陸華方說。他介紹,弟弟目前住在市里一處單身漢房內,“沒有一件像樣的家具,很簡陋,家里比較多的都是書。他沒錢,有錢也不會搞成這樣。”
昨天下午的善后談判中,家屬透露,政府提出給予家屬9萬元的“補償”方案,但家屬沒有接受,“這個標準太低。”
對此“補償”方案,陳超解釋,公安機關在對事情定性之后,政府還是考慮到死者的家庭實際,按正常死亡的標準給他撫恤,“一共分三塊:一個是安葬費,一個是一次性補貼,另外一個是遺屬補貼。”
死者遺體仍然安放在新堤殯儀館,陸華方說,在事情沒解決前,是不會火化的。
“希望落空,一時想不開”?
知情人透露,陸華君出事當天早上,曾和廣電局老同事一起在外面“過早”(吃早餐),“吃的是面條,還你請我我請你的,吃得很歡,很客氣,吃完就高高興興地上班,有說有笑的。沒想到單位后,上班不到10分鐘就出事了。”
陸華方聽聞,“當天單位曾經公布過一個名單,上面沒有他的名。我還聽有人在私下議論,說聽到有市委的干部說,‘曉得他要死,就該答應他的’。”陸華方懷疑正是當天早上弟弟知道了“某個結果”,才導致他一時想不開。“我估計還是編制沒解決,抱的希望一下落了空。”
記者就此向陳超求證,他表示,事發前一天,單位的確公布過一個名單,“是另外一個干部申請下鄉工作,按現在干部管理條例,需要對外公示。”陳超介紹,該干部也是宣傳部同事,和陸華君在一個辦公室辦公,“這個同志比他年輕些,很早就提了申請,要求下鄉,他(陸華君)也知道這個同事的事,我認為,這個事跟他當天(的舉動)沒有關系。”
若陸華君當天確為跳樓自殺,那么當天或之前到底是什么原因讓他作出這種選擇?“這個都不清楚。”陳超說,“他這個人很容易急躁,有時,我們勸都勸不住。”
另據陳超介紹,陸華君當天墜樓的準確時間是8點07分,而8點是市委機關的上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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