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寧城鎮環境衛生管理局否認制作該牌,不排除有人惡搞
羊城晚報訊 領導經過的地方不能扔垃圾,否則將罰款?近日,一塊擺放在路邊的警示牌引起了網友的熱議,上書“此處是領導經常路過的地方,從今天開始不準放垃圾,違者罰款200元”。不止一個網友指出該牌出自廣東普寧市,但當地環衛局對記者表示,普寧市的確有城南環衛所,但該牌并非出自官方,不排除有人惡搞。
8月28日晚,網友“tclanyu”發帖將相關照片放到網上。該警示牌上寫著“敬告:此處是領導經常路過的地方,作為文明路口,從今天開始不準放垃圾,違者罰款200元,不聽者依法查處”,右下角署名為“城南環衛”。但照片未交代其他信息,發帖人只留下一句“廣東某市”。
該照片在網友間引發了熱議,大多數人將焦點集中在“領導”二字上。一位網友甚至調侃稱:“領導來我們這里多轉轉吧。”
“普寧總是在這些方面出名?!?9日上午,微博用戶王先生稱,他第一次看到這張照片是在一個叫“潮汕媒體觀察”的微博上,他認為照片是普寧市民拍下后上傳到網上的。記者隨后找到這條微博,上稱“在揭陽普寧市某路口的一個敬告牌上,如此寫道”。
但據網上的公開信息顯示,湖南岳陽、江蘇常熟、原安徽巢湖等地均有“城南環衛”這一機構。
29日,普寧城鎮環境衛生管理局一位自稱工作人員的方先生告訴記者,城南環衛所是環衛局的一個下屬機構,但城南環衛所明確否認了該警示牌出自該所。對于同樣的一塊警告牌,與網友們的關注點(“領導”二字)不同的是,方先生將焦點放在了“違者罰款200元”上。他表示,所里沒有執法權,罰款事項是由局里的“衛生監察隊”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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