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6日,張春江在香港
N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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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中移動原黨組書記、副總經理張春江因受賄746萬余元,一審被河北省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作為30年來中國通信領域唯一被定性為個人嚴重違紀的副部級官員,張春江落馬,撕開了“壟斷”色彩濃厚的電信行業的隱秘一角。梳理張春江案,其大學同學宋世存、多年好友張銳及其妻,是司法機關認定的行賄人。三人與張結為利益同盟,通過朋友“關系”,尋租致富。
老同學案發后被雙規
2009年12月2日,張春江的好友宋世存被有關部門帶走調查。2009年12月25日,張春江即被中紀委“雙規”。
宋世存是張春江的大學同學,宋還是二人就讀的北京郵電學院載波7711班班長,張春江的前妻姬蓉也和二人是同學。
在電信領域,宋世存也是一位傳奇人物。1984年,畢業僅兩年,宋世存便成為時任郵電部副部長吳基傳的首任秘書。張春江也較為順利,1985年便開始擔任大連市經濟開發區郵電局副局長。
在張春江的仕途早期,宋世存扮演了重要角色。據悉,吳基傳上任后首次到大連考察時,在大連市郵電局下屬電信中心局當局長的張春江被安排一同接機,得以與吳基傳見面。在隨后的考察中,張春江以突出的業務能力受到吳基傳賞識。
此后,張一路順利升遷,1993年被提拔為遼寧省郵電管理局副局長,1995年入京,擔任郵電部移動通信局局長、電信總局副局長,1998年3月任信息產業部電信管理局局長,次年即成為信產部副部長。
宋世存的人生,卻在1991年,出現重要轉折。當年,其因涉嫌泄露國家秘密罪被查,后獲刑4年。1994年,宋世存出獄后,仕途無望,下海經商。宋世存的這一人生拐點,或間接影響了張春江未來的人生軌跡。
為朋友生意“打招呼”
據記者了解,1994年,出獄后的宋世存下海經商,第一筆生意,就找上了時任遼寧省郵電管理局副局長的張春江,讓張幫他聯系手機銷售業務。
當時在國內,手機尚屬緊俏商品,手機購銷由郵電管理局統一管理,具體由其下屬的郵電器材公司統購統銷。經張春江的介紹聯系,宋世存向遼寧省郵電器材公司供應了約兩萬部手機。這筆生意,宋賺了100多萬元。
除幫宋世存直接獲利,張春江還為其的“掮客”身份提供幫助。熟知張春江和宋世存親密關系的人,找到了一個和“壟斷”的電信業做生意的便捷之道——找宋世存幫忙,通過張春江“打招呼”,幾方各得其利。
張春江的另一行賄人張銳,是京城著名的徽派餐廳有璟閣的主人。張銳比張春江小4歲,亦為張春江好友。上世紀90年代初張銳下海經商,推銷小型交換機,因此與在大連任職的張春江相識。
2004年,張銳妻子楊蕊寧擔任董事長的陽光加信公司參與了中國網通的廣告競標。經過事先打招呼,張春江表態陽光加信“中國網——寬天下”的廣告創意不錯。隨后,網通與陽光加信公司簽訂了廣告代理合同。這個廣告,讓陽光加信公司在3年時間內,從網通公司獲取了2.5億元的廣告費。
“借款”250萬元買房
檢方指控的張春江收受的宋的好處,主要有4筆資金和1幢價值283萬余元的別墅。
另一方面,張銳夫婦也時常向張春江表達“感謝”。
2004年,姬蓉和兒子回國期間,沒有車用,張銳購買了一輛豐田佳美轎車給姬蓉回國時使用。
2008年7月,張春江和妻子姬蓉離婚。離婚后,張春江曾對張銳表示,他經濟困難。張春江還說,姬蓉要搬出去買房住,他感覺愧對姬蓉,想幫姬蓉買房子。其后,張銳夫婦以“借款”的名義送給張春江250萬元。
曾主動上交92萬股期權
身為中國電信行業的“巨頭”,張春江給身邊人的感覺并非唯利是圖之人,其行事風格也向來謹慎。
張的律師周新廣舉例稱,網通上市時,管理人員共獲得了1.47億股期權,張春江本人獲92萬股期權,但他主動將期權上交。“這表明張春江主觀世界里,并不是拜金主義”。
有接近張案的人士表示,2004年左右,其任職網通公司總經理時,分別下發《致各省通信公司主要領導同志的一封信》和致系統內部各位同志的信。信中表示對于,一些聲稱是其朋友、同學、親戚的人向企業推銷產品時不要理睬,信中還提到其弟弟和妻子姬蓉的哥哥與通信行業有一些業務往來,希望各公司不要與他們有任何經濟往來。
雖然對“裙帶”危害有清醒認識,但張春江依舊因“朋友之情”落馬。在請托者、中間人宋世存和權力擁有者張春江之間的互惠關系中,壟斷電信行業難以進入的門檻亦是關鍵背景,為“朋友裙帶”的存在提供土壤。
張春江其人
在電信領域,張春江資歷深厚。自1982年從北京郵電學院(現北京郵電大學)畢業后,張一直深耕電信領域,1999年就成為信產部副部長,年僅41歲。2003年5月,中國電信產業重組,張走馬由小網通、吉通合并而成的新網通一把手。在位5年,力推網通整合上市。2008年5月,電信產業再次重組中張春江調任中移動黨組書記、副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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