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紀委對江西省政協原副主席、省委統戰部原部長宋晨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
經查,宋晨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錢物,生活腐化。
宋晨光的上述行為嚴重違紀,其中有的問題已涉嫌犯罪。依據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審議并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宋晨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宋晨光,男,漢族,1952年12月生,江西高安人,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畢業。1969年至1989年在部隊服役,曾任團政委、師政治部副主任,江西省政府法制局副局長,省建設廳廳長、黨組書記,宜春市委書記、市長等職。 (新華社 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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